一、 事项名称
生育保险待遇报销
二、 设定依据
《市劳动局关于调整国有企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统筹方案的通知》(潜劳〔1994〕12号)。
三、办理条件
参保并按时足额缴费的女职工。
四、办理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出生证明复印件二份;
4.2016年2月1日以前出生的还需提交准生证复印件二份;
5.提供上述所有证件原件进行审核。
五、办理地点
潜江市医疗保险局工伤生育科。
六、办理时间及时限
每周一接收报销材料,每周五领取待遇;五个工作日。
七、办理流程
1.查询生育保险缴费情况;
2.领取《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
3.提供报销所需材料;
4.待遇审核;
5.待遇支付。
八、咨询电话
0728-6236109
九、注意事项
领取待遇所需材料:单位开户行和银行账号、单位委托书、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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