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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生育医疗费在医疗机构直接进行补贴;生育津贴由经办机构通过系统获取信息进行报销。
市外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生育津贴凭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出院记录或门诊提供诊断证明、住院发票或门诊发票、单位银行账号信息(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待遇享受人银行账号)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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