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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岗返还
为稳定和扩大我市企业就业岗位,更好发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稳岗位促就业作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惠企利民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2号),我市已于9月1日启动2023年稳岗返还工作。
返还对象及标准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指标说明如下:
01
“上年减员率”为2022年减员率,计算公式为:“上年减员率”=(“2022年1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2年12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2年1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
02
至2022年12月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企业,以实际开始参保时间参保人数视同年初参保人数。
03
职工人数以2022年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
返还方式
2023年稳岗返还工作将继续采用“免申即享”方式,通过“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精准计算并直接发放。为进一步提高发放效率,请各企业高度重视,及时完善银行账户等信息。今年稳岗返还资金发放增加了企业确认环节。系统会向企业法人或经办人发送短信,企业及时登录湖北政务网,进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进行申领确认,经确认后,可享受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返还资金用途
稳岗返还资金用于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四项支出。
关于企业进入
湖北政务网进行确认的操作流程
今年稳岗返还资金发放增加了企业确认环节,业务经办流程如下所示:失业科对企业进行稳岗返还经办,审核操作后,系统将自动向企业法人和经办人发送短信,提醒用企业账号登录湖北政务网进行确认(图1),企业登录湖北政务网,进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后会弹出稳岗返还确认窗口(图2、图3),企业确认后,可享受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图一
图二
图三
如有疑问,请咨询
潜江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
联系电话:0728-6239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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