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说明及办理条件
参保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机构类型、组织机构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开户银行账号、参加险种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险其他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二)所需资料
(1)《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申报表》;
(2)业务经办所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
(三)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填报《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申报表》,并提供与变更登记事项对应的相关资料和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单位报送的变更登记申请资料,对符合条件的,在15日内为参保单位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需要补充和更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四)办理时间及办理时限
每月1-20日(工作日)。
(五)政策依据
《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障厅 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成建制首次参保工作方案>的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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