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登记
(1)申请
申请人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人社服务中心填写《潜江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2)受理
人社中心将申请人信息录入《湖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和《城乡居民社保服务平台》。
(3)缴费
申请人到指定银行缴纳保险费。
(4)缴费确认
银行征缴系统与湖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自动对接缴费信息。
(二)参保信息变更
(1)申请
申请人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人社服务中心填写《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变更登记表》。
(2)受理
人社中心将参保人变更信息录入湖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
(3)审核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根据资料在湖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审核确认。
(三)保险关系转移
(1)申请
申请人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填写《潜江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2)受理
1.转入受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将申请人信息录入湖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
2.转出受理:根据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关系转移接收函》核定转出人个人账户存储额。
(3)审核
1.转入审核:出具《关系转移接收函》邮寄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
2.转出审核:确认转出金额并划转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指定账户。
(4)登记注销
1.转入登记:确认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划转的金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中确认信息。
2.转出注销:转入地确认转出金额后,注销其养老保险关系。
(四)待遇领取
(1)申请
申请人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人社服务中心填写《潜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申请表》。
(2)受理
人社中心将申请人信息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
(3)审核计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将人社中心上报材料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中信息审核确认后,为其计算养老保险待遇。
(4)社会化发放
通过银行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中。
(五)注销登记
(1)申请
申请人持身份证或户口簿、火化证、继承人账号到户籍所在地人社服务中心填写《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2)受理
人社服务中心将注销人信息录入湖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
(3)复核注销
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复核人员信息,并注销参保人员信息结算个人账户。
(六)保险费补缴
(1)申请
申请人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人社服务中心查询应补缴年限。
(2)受理
人社中心为申请人查询应补缴年限,出具《潜江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核定单》。
(3)缴费
申请人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潜江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核定单》到指定银行缴纳保险费
(4)缴费确认
银行征缴系统与湖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自动对接缴费信息。
四、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投诉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体责任办公室 联系电话:0728-6238693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