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主题
通过深入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民生民政工作、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对广大儿童的关爱之情、慈爱之心,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的政策法规、引导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引导儿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掌握自我保护技能;引导村(居)民委员会落实工作职责,做好对监护人的法制宣传、监护督促和指导等工作;引导儿童主任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提高关爱服务技能,及时协助提供针对性关爱服务,切实维护儿童基本权益,让村(居)真正成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的乐园。
二、活动时间
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
三、宣讲对象
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村(居)儿童主任、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等。
四、宣讲安排
结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各地、各成员单位要组建政策宣讲小组,层层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扩大宣讲覆盖面。
(一)宣讲形式
主要采取集中宣讲、层层宣讲的形式进行。
1.市民政部门选择1个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较多的村(社区),结合实际,适时联合市检察院(强制报告制度)、市教育局、市公安局(防溺水、防性侵、防交通意外等安全自护教育)等部分成员单位,至少组织一次示范宣讲课,同时邀请辖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学习观摩;举办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业务能力培训。
2.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工作职责,市司法局(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市妇儿工委办、市妇联(家庭教育楚天行)、团市委(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单位,结合“合力监护、相伴成长”活动组织开展实地宣讲。
3.各地要强化主阵地意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通过召开村(居)民会议、村(居)广播、村(社区)宣传栏等形式,在寒暑假等重点时段加大政策宣讲力度;在校住宿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要积极协调教育部门督促指导学校负责组织集中宣讲。
4.各区镇处儿童督导员至少选取一个村(社区)开展集中宣讲。儿童主任要负责对本村(社区)服务对象开展不少于1次的集中宣讲。
集中宣讲、层层宣讲按照就近、就便、就简的原则,依托村(居)民会议室、广场等场所进行。
(二)调研指导(2020年9月-2021年4月)
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工作专班,结合精准提升年“专项行动”,对各地宣讲活动进行调研指导,重点为:各地制定的实施方案,细化措施、推进情况等;各地在宣讲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意见建议;各地联合相关部门积极推进落实儿童福利政策、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的经验及典型。
调研指导采取三方调查、入户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各地儿童福利服务对象、村(居)民对“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开展的知晓率、落实儿童政策满意度。对工作进度迟缓、知晓率低的,将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各地“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评估考核内容。
(三)工作总结(2021年5-6月)
为掌握全市面上情况,请各地、各成员单位分别于2020年11月中旬、2021年5月中旬将“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开展情况报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
五、宣讲内容
重点突出六个专题:
一是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民生民政和儿童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根据《民政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各族少年儿童重要寄语精神的通知》(民发〔2020〕67号)要求,广泛开展学习宣讲习近平总书记今年5月31日对全国少年儿童重要寄语的活动。通过广泛宣讲,引导广大儿童福利服务对象更加努力学习,早日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推动广大基层儿童福利工作者,履职尽责,尽心尽力做好新时代各项儿童福利工作。
二是政策法规专题。加强对《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收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好《省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6〕37号)、《省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6〕103号)、省民政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民政发)〔2019〕17号)等政策文件宣传解读。
三是家庭监护专题。引导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一步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尽责,加强对儿童的有效监护。
四是儿童安全自护专题。教育引导儿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自我保护技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五是亲情沟通专题。宣传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儿童良好沟通交流方法知识,加强亲情关爱。
六是工作履职专题。宣讲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儿童主任的工作职责,切实完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救助保护机制,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的宣传宣讲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脱贫攻坚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深入村(社区)指导宣讲活动,将儿童福利工作同宣讲活动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落实。
(二)精心安排、抓好宣讲。各地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邀请教育、司法、妇联等单位的同志参加,组织开展实地宣讲,积极邀请儿童类专业社工机构参与宣讲,引导专业社工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三)把握导向、加强宣传。各地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宣讲活动进展动态,加强信息交流和报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多样化将宣讲信息报送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借助各类宣传媒体力量,运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形式和传播平台,增强宣讲实效,扩大影响力,要制作儿童关爱保护公益广告和专题宣传片,在电视、公共汽车、广告栏等载体上宣传展示,努力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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