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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简称“七类人员”),每年9月30日前,由院校组织毕业学年的“七类人员”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0月25日前完成审核及补贴拨付,每人一次性按潜江市最低工资标准(1650元)的80%发放补贴1320元,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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