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
1.《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2010年5月27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107 号,2019 年、2020 年分别修订);
2.《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
二、受理条件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三、申请材料
1.湖北省企业招用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企业社保补贴人员花名册
3.劳动合同
四、法定办结时限
2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2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六、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潜江市各区镇场便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咨询电话:0728-6250386
七、对象范围
办理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且被企业正式招用、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八、办理流程
(一)申请。由企业将申请资料报市就业局519室进行申报。
(二)审核。市就业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后报市人社局进行复核。
(三)拨付。复核通过后,报市财政局进行拨付。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企业,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待审核办结后按季拨付至企业对公账户中,通知企业查收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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