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一、服务内容: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包括公益岗位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

二、服务对象:对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

三、提交材料:

1、湖北省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申请表。

2、湖北省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人员花名册。

3、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四、办理程序:

 1、携带以上材料到潜江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办理补贴申报手续。

 2、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受理审核。

 3、经人社、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补贴拨付至用人单位提供的银行帐户。

五、法定办理时限

25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七、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潜江市劳动就业管理局519办公室

咨询电话:0728-6250386

八、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单位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单位应当如实向经办机构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单位可通过12345咨询电话、湖北政务服务网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获取事项的服务指南。

(三)做出不予核定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单位更改途径。

九、申请条件

对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由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用人单位开发,并经市人社局认定,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优先安置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以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类型人员。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无法外出、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退捕渔民。

十、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用工单位,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待审核办结后按季拨付至用工单位对公账户中,通知用人单位查收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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