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
1.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
2.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
二、受理条件
1.社会保障;
2.自然人,
3.(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的;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三、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
四、法定办结时限
4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4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六、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潜江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人社局14号窗口
咨询电话:0728-6239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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