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创业担保贷款的政策宣传力度,让创业担保贷款惠及更多创业者及小微企业,现分次对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进行宣传解读。
问:现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依据有哪些?
答:目前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202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9〕96号)、《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21号)三个文件执行。
问: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有哪些?
答: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市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开办公司)的城乡劳动者(含外地来潜创业人员),具体包括: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以上人员除购车贷、助学贷、扶贫贷、首套房贷、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提交创业担保贷款时,本人及其配偶没有其他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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