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 登录 | 注册 | 政务邮箱 | 站群导航 | 无障碍浏览
学生入学时,必须出具学生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必须出具正规的购房合同、正规的购房发票和近三个月水电气缴费发票认定。对于小学新生,没有城区户口,但父母已在城区购房,视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到指定学校就读;对于初中新生,按照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注的地址,到对应的初中学校就读。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