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市严格落实“两为主”(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政策,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园林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就读学校。
园林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小学,按以下区域划分:居住在章华路以东的学生到曹禺小学就读;居住在章华路以西,潜阳路以南的学生到马家台小学就读;居住在章华路以西,潜阳路以北的学生到园林五小就读;能够提供园林一小和园林三小服务片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实际居住证明的,可以到对应的小学就读。园林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初中,按以下原则办理:能提供园林城区房屋所有权证的学生,到房屋所有权证所在片区对应的初中学校就读。不能提供园林城区房屋所有权证的,居住在东风路以南,章华路以东的学生到曹禺中学泰丰校区就读;居住在章华路以西,潜阳路以南的学生到园林二中南校区就读;居住在章华路以西,潜阳路以北的学生,以及章华路以东,东风路以北的学生到园林一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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