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 登录 | 注册 | 政务邮箱 | 站群导航 | 无障碍浏览
《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应当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根据省厅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未满6周岁儿童要求入学的,学校在有富余学位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由于园林城区学校学位紧张,大班额压力较大,在园林城区就读小学一年级必须年满6周岁,即在2014年9月1日以前出生。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