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年德育优秀工作单位的
通 知
各学区、园林分局,局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要求,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评选一批德育优秀工作单位,作为学习的榜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二、评选条件
1.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
2.学校德育工作特色鲜明,在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和协同育人某个方面有典型性经验,积极打造学校德育工作品牌;
3.严格落实市局德育活动要求,积极组织和参与各项德育活动,成果丰硕;
4.在各级德育工作经验交流、优秀教师、优秀学生评选中成绩突出;
5.校园文化建设富有特色,文化氛围浓厚,师生精神面貌好,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
6.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完善,家长学校工作全面系统,取得良好的社会影响。
三、申报要求
(一)按要求填报申报表,认真总结学校德育工作特点及取得的成绩,总结成绩字数控制在500字左右。
(二)申报表需经学校、学区(分局)审核、加盖公章后,以学区(分局)为单位,将纸质稿交市教育局基教科(304办公室),电子版发至基教科邮箱3278040080@qq.com,截止日期11月10日。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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