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月”

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分局)、局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给全国中小学校新学期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建议》(2020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等文件精神,面向全体师生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打造良好中小学生成长环境,有效推进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阳光心理 快乐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22年5月1日—5月31日

三、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师生

四、活动目的

以发展性心理健康教育和积极心理学理念为主导,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成长、教师职业心态的优化与和谐校园氛围的提升,为师生搭建起提升心理素质、提高心理承受能力的平台,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校园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活动。各地各校围绕活动月主题,利用学校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校园广播站、黑板报等进行广泛宣传,在校内营造浓厚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为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开展一次以生命教育为主题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以班级为单位,上一堂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或开展一次主题班会,让每一个学生感知生命的意义和价值,认识生命的珍贵,尊重生命、珍爱生命。

(三)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知识讲座邀请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或老师面向班主任、科任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强化教师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的意识,了解学生发展的一般规律,掌握解决学生日常心理困惑的方式方法,提升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

(四)开展一次“班主任走进学生心灵”活动。班主任结合日常观察、科任教师和同班学生的反馈,对存在心理困扰的学生,以谈心谈话、书信交流等形式走进学生心灵。重点对离异家庭、留守儿童、家庭背景复杂及性格内向等学生,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帮助他们解决成长过程中的心理困扰,培养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让他们更好地投入到学习和生活中。

(五)开展一次以“构建良好亲子关系”为主题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依托家委会、家长学校,通过家长会、专题讲座、家教沙龙、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传递正确的心理健康知识和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同时,市教育局将下关于发家庭教育内容的微视频,各校要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组织家长观看,向家长传递科学的育儿理念,改善亲子关系。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心理健康教育是学生健康成长过程中的重要载体,没有心理的健康,谈不上学生快乐的学习成长。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认真制定方案,统筹做好心理健康教育与教育教学工作,确保此项活动有计划,有效果,有特色。

(二)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地各校要认真谋划,细心组织,要坚持全员参与,面向全体师生。要通过召开班主任会、教师大会,让全体师生参与,统一思想。各地各校要加强活动过程,使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到学校日常育人工作之中,确保心理健康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汇聚资源,打造特色。各地各校要积极整合活动载体,做好活动资料的搜集归档工作。要积极打造精品活动,发掘与之配套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资源。要在活动中总结工作经验、提炼工作亮点,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形成特色。

请各校中小学扎实开展此项工作,积极组织教师报送作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将对“班主任艺术应对学生心理困扰”教育智慧故事、“构建良好亲子关系”微讲座等作品择优上报。

请各地各校以学区为单位将活动实施方案、总结、过程性资料以及参评作品(电子资料)于5月31日前报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邮箱,市教育局将对上报作品进行评比,并将评比结果及时进行通报。

邮箱:1764932845@qq.com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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