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园林分局)、局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及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

2023年仍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高中考试招生两考合一,考试结果既作为学生初中毕业依据,又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凡不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作肄业处理。

(一)考试科目、分值

我市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15门课程。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考试、考查和考核三类,其中考试、考查科目成绩计入中考总分,总分值为760分。具体为:

考试科目9个,分值70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为70分,化学为50分,生物5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地理50分。

考查科目2个,分值60分,其中体育与健康50(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上学期学校过程考试各5分,体育中考35分),理化生实验操作共10分。

考核科目主要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

()考试时间

1.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及时间

科目及时间

午别

日期




上 午



下 午

2023620

9:00—11:30

语文

(150分钟)

15:00—17:00

物理和化学

(120分钟)

2023621

9:00—11:00

数学

(120分钟)

15:00—17:00

道德与法治和历史

(120分钟)

2023622

9:00—11: 00

英语

(含听力120分钟)


2023623

10:00—11:30

八年级生物和地理

(90分钟)


2.考查及考核科目时间

体育与健康(现场测试)、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等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

(三)考试方式及成绩呈现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等文化科目一律实行闭卷考试,成绩以原始分数呈现;体育与健康实行现场测试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成绩以原始分数呈现;理化生实验操作采取现场操作的方式,成绩以原始分数呈现。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实行纸笔考试、技能测试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实行纸笔合卷考试,由各初中学校自行组织实施。考核科目以ABCD等级呈现,每个学科卷面分值100分,80分及以上为A70-79分为B等,60-69分为C等,59分及以下为D等。

(四)考试组织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开展,市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做好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市教研室负责配合做好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工作,市电教馆负责配合做好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市体卫艺中心负责配合做好体育与健康的考试工作。

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优录政策

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烈士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5分。各类优录加分只取一次,不累计加分。外地来潜务工和经商人员子女享受潜江市民子女同等待遇。

()限录政策

1.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五个维度结果最多有一个最低等级(D等),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最低等级(D等)不能录取到普通高中,只能录取到中职学校;

2.普通高中学校只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中职学校的学生必须参加中考;

3.义务教育阶段有择校行为的学生不能享受潜江中学指标生资格;

4.所有考生在中考报名后不再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招录政策

1.严格招生计划管理

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在核定各校办学规模基础上依据有关招生政策分校下达,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特长生招生计划未完成时,不能转为非特长生计划录取。

2.明确招生录取依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其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

3.潜江中学指标生、非指标生以及国际班招生

1)指标生计划分配。潜江中学招生计划按85%的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分配生名额适当向农村薄弱初中学校倾斜,引导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指标生及非指标生录取。潜江中学指标生录取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最低分数控制线按照潜江中学招生总计划数的1.5倍名次划定。对于各初中学校达不到最低分数控制线而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将在非指标生计划录取完成后,按照城区学校(园林和泰丰办事处所属学校,含民办学校,下同)未完成的计划在城区学校录取、乡镇学校未完成的计划在乡镇学校录取的办法分类进行录取。

3)国际班录取。潜江中学国际部录取按照潜江中学招生总计划数的2倍名次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

4.高收费学校或项目录取。潜江中学国际部、华中师范大学潜江附属中学、江汉中学的收费均高于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各学校要指导考生充分了解其收费标准,根据自身家庭实际,合理选择志愿填报,一旦录取,不可变更。

(四)批次及录取办法

1.提前批次

1)录取学校

潜江中学自主考试已录取的考生;有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即:文昌高中、园林高中、华中师范大学潜江附属中学、竹根滩高中、实验高中、江汉中学。

2)录取办法

潜江中学自主招生已录取的考生根据提前批志愿录取到潜江中学,其中义务教育阶段非择校生占原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择校生占全市非指标生计划,没有填报提前批志愿或填报其他志愿均不能被提前录取;

特长生按《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录取。提前批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各批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其他各批次的录取。

2.普通高中学校批次

1)录取学校

潜江中学、潜江中学国际部、广华中学、文昌高中、园林高中、华中师范大学潜江附属中学、竹根滩高中、实验高中、章华高中、油田高级中学、江汉中学。

2)录取办法

潜江中学录取

第一,指标生计划录取。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根据考生志愿,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二,非指标生计划录取。在全市范围内,按照考生志愿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对于各初中学校达不到最低分数控制线而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分城区学校和乡镇学校按照潜江中学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第三,国际班录取。根据考生志愿,依据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根据考生志愿,依据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3.中职学校批次

1)录取学校。职教中心、潜江卫校、江汉职院中专部、油田职校、油田技校。

2)录取办法。中职学校招生由教育局职成科根据学生志愿结合中职学校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4.相关事项说明

1)符合条件报考地方普通高中的物探学校考生,经市招生考试院和江汉油田教育集团考试院审核后,按程序录取。

2)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不论其分数高低,均不能被录取。

3)返乡回读考生的录取。属我市户籍,在外市参加中考回我市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须于78日前由中考所在市(州)考试机构出具中考成绩及录取批次证明,由市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录取手续。

4)相同分数考生录取。录取过程中,有分数相同考生且超过招生计划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之和、语文、数学、英语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特长生以专业成绩录取,超过招生计划时,比较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招生补录政策。严格执行录取结束后不再补录的原则,各高中学校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入学率。

(五)志愿填报

中考成绩揭晓后,凡拟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考生,均须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zjd.hubzs.com.cn)里填报志愿,具体为:

1.提前批:潜江中学自主考试已录取的考生在指定区域填报;参加了特长生测试并入围的考生,在入围学校(项目)中选报1—2所学校(项目),填报未入围的学校(项目)无效,未入围的考生填报无效。

2.普通高中志愿:考生可在潜江中学、潜江中学国际部、广华中学、文昌高中、园林高中、华中师范大学潜江附属中学、竹根滩高中、实验高中、章华高中、油田高级中学、江汉中学这11个项目中选报6项。

3.中职学校志愿:考生可在职教中心、潜江卫校、江汉职院中专部、油田职校、油田技校5个项目中选报3项。

志愿填报时间为202373日上午800202375日下午500。各初中学校要通知每一位学生和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学生需要在学校计算机室填报志愿的,学校要提供良好的志愿填报环境,确保微机室网络畅通,并安排专人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期间,各校要安排班主任通过“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了解考生志愿填报进程,督促考生按时填报志愿,75日下午500系统自动关闭,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将被锁定,不得修改或补填。

(六)时间安排

1628日公布中考分数及一分一段表(潜江教育微信公众号)。

2738:00—7517:00志愿填报。

376日—10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4713日公布录取分数线。

5714日发放中职学校录取通知书,717日发放普通高中学校录取通知书。

6715-22日中职学校报名,724日—25日普通高中学校报名,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与评价,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全市所有初中学生均须按要求参加并完成综合素质评价。

2023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指标体系、评价实施、组织保障等根据潜江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潜教基201812)要求,按照《潜江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执行。毕业评定结果按照5个维度以ABCD等级呈现。以学校为单位A等比例人数控制在30%-40%(具体比例由学校确定);C等比例人数控制在10%-15%之间,D等比例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

学校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及若干工作专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职责,做好宣传发动,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保证我市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稳步有序实施,市教育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基教科、财务科、安全办、职成科、法规科、招生考试院、教研室、电教馆、体卫艺中心等单位的负责同志成员的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做好此项工作的协调统筹;基教科负责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潜江中学分配生计划的下达等工作;财务科负责做好学业水平考试、招生经费管理等工作;安全办负责做好学业水平考试、招生安全管理等工作;职成科负责做好中职学校招生等工作;法规科负责做好学业水平考试、招生过程监督工作;市招生考试院负责做好学业水平考试组织、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等工作;市教研室负责配合做好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工作;市电教馆负责配合做好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市体卫艺中心负责配合做好体育与健康考试、指导高中学校做好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学科特长学生的自主招生等工作。

强化宣传,明晰政策。各学校要加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及高中阶段招录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回应学生、家长、社会关切;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发布渠道,针对公众关心的问题,及时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全面准确发布公告信息。在填报志愿前,各初中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和考生大会,向考生及其家长宣讲解读政策,客观公正地介绍各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的办学情况,指导考生和家长自主填报志愿。

规范管理,严明纪律加强对参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人员的规范管理,加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各个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过程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其他失实、失信等违纪行为的学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一经查实,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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