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主席令第35号;
2.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3.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24号;
4.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二、受理条件
1.社会保障;
2.自然人,
3.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
三、申请材料
1.转移接续单
四、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2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六、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潜江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人社局14号窗口
咨询电话:0728-6239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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