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集中企保系统】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指南

一、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主席令第35号;

2.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3.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24号;

4.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二、受理条件

1.社会保障;

2.自然人,

3.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

三、申请材料

1.转移接续单

四、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2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六、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潜江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人社局14号窗口

咨询电话:0728-6239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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