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进一步加大援企稳岗促就业力度,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1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30号)
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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