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知识问答(三)

 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可以支付哪些项目?


  答:个人账户养老金从个人账户中支付;国家统一部署调整增加的养老金,按参保人员退休时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等各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中支付;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按规定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时,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可以提前支取用于购房或者其他用途吗?


  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用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为未来养老进行储备作记录的账户。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问: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到底是怎么计算的?不足一年的是四舍五入计算到年吗?


  答: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其中,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参保人员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之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实际缴费年限是指参保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际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无论是视同缴费年限,还是实际缴费年限,都以年为单位,具体计算时,一是累计计算,二是计算到月。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如果缴费有中断的,其前后的缴费年限也会累计计算,不会因为中断等原因导致前面的缴费年限清零;如果出现非整年度缴费的情形,就按月计算。比如只缴费3个月,则缴费年限相应记录为0.25年;只缴费9个月,则缴费年限相应记录为0.75年。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