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 65 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二、服务机构
服务机构名称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投诉电话 |
潜江市园林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潜江市园林街道园林南路54号 | 工作日 | 0728-8100949 |
潜江市建设街社区卫生服务站 | 潜江市园林街道建设街62号 | 工作日 | 0728-6243835 |
潜江市江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潜江市园林街道章华中路73号 | 工作日 | 0728-6243776 |
潜江市园林办事处卫生院 | 潜江市园林街道东风路51号 | 工作日 | 0728-6243407 |
潜江市泰丰办事处卫生院 | 潜江市泰丰街道东方路5号 | 工作日 | 0728-6292120 |
潜江市广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潜江市广华寺街道安康路G8号 | 工作日 | 0728-6511580 |
湖北江汉油田总医院油建医院 | 潜江市广华街道五七大道157号 | 工作日 | 0728-6501048 |
潜江市泽口卫生院 | 潜江市章华北路512号 | 工作日 | 0728-6201607 |
潜江市杨市办事处卫生院 | 潜江市杨市街道杨市刘岭街5号 | 工作日 | 0728-6400799 |
潜江市周矶办事处卫生院 | 潜江市周矶街道潜阳西路205号 | 工作日 | 0728-6351670 |
潜江市高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潜江市高场街54号 | 工作日 | 0728-6483555 |
浩口镇卫生院 | 潜江市浩口镇早阳路3号 | 工作日 | 0728-6721281 |
潜江市张金镇中心卫生院 | 潜江市张金镇幸福北路28号 | 工作日 | 0728-6641421 |
潜江市老新镇卫生院 | 潜江市老新镇老新路182号 | 工作日 | 0728-6841261 |
潜江市渔洋镇卫生院 | 潜江市渔洋镇镇中心路4号 | 工作日 | 0728-6891253 |
潜江市熊口镇中心卫生院 | 潜江市熊口镇熊后路3号 | 工作日 | 0728-6631392 |
潜江市积玉口镇卫生院 | 潜江市积玉口镇文卫路2号 | 工作日 | 0728-6712120 |
潜江市竹根滩镇卫生院 | 潜江市竹根滩镇文卫路101号 | 工作日 | 0728-6300531 |
高石碑镇卫生院 | 潜江市高石碑老街1号 | 工作日 | 0728-6791295 |
潜江市王场镇中心卫生院 | 潜江市王场镇东岳街21号 | 工作日 | 0728-6702706 |
潜江市龙湾镇中心卫生院 | 潜江市龙湾镇曾家巷28号 | 工作日 | 0728-6621059 |
潜江市总口管理区卫生院 | 潜江市总口管理区总口路17号 | 工作日 | 0728-6391150 |
潜江市白鹭湖管理区卫生院 | 潜江市白鹭湖管理区富康路77号 | 工作日 | 0728-6831108 |
潜江市运粮湖管理区卫生院 | 潜江市运粮湖管理区光明路40号 | 工作日 | 0728-6681493 |
潜江市后湖管理区卫生院 | 潜江市后湖管理区后湖大道142号 | 工作日 | 0728-6741531 |
潜江市熊口管理区卫生院 | 潜江市熊口管理区文卫路1号 | 工作日 | 0728-6633550 |
潜江市周矶管理区卫生院 | 潜江市周矶管理区五七大道366号 | 工作日 | 0728-6763179 |
三、服务内容
每年为老年人提供 1 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一)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 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二)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 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三)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心电图和腹部 B 超(肝胆胰脾)检查。
(四)健康指导。告知评价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1. 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 2 型糖尿病等患者同时开展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2. 对患有其他疾病的(非高血压或糖尿病),应及时治疗或转诊。
3. 对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或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
4. 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认知和情感等健康指导。
告知或预约下一次健康管理服务的时间。
四、服务流程
五、服务要求
(一)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服务内容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二)加强与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
(三)每次健康检查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具体内容详见《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健康体检表。对于已纳入相应慢病健康管理的老年人, 本次健康管理服务可作为一次随访服务。
(四)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老年人提供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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