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知识问答

问:现在公租房在哪申请?

答:2021年年底,为方便群众就近解决公租房申报问题,根据省住建厅下发《推动全省住房保障便民服务端口设在城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将公租房受理工作下放至城市各社区,现在申请人可直接到现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咨询和办理。

问:申请成功后什么时候可以分配公租房?

答:申请成功后将自动进行轮候,公租房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

答:(一)城区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潜江市城区户籍居民(含申报家庭成员);

  2、潜江市城区城镇低保户,且连续享受低保待遇6个月以上;

  3、在潜江市城区无房产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

(二)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潜江市户籍居民;

2、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不高于城区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3、申请人在城区稳定就业,近期社保缴纳一年以上或在城区退休人员

4、在潜江市城区无房产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

(三)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核查);

2、办理了城区行政机关单位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录(聘)用手续,或与城区企业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在潜江市城区无房产。

  (四)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非本市户籍;

2、申请人在城区稳定就业,截止申请之日的上月,单位连续为其在城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1年及以上。

3、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不高于城区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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