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成功后什么时候可以分配公租房?

答:申请成功后将自动进行轮候,公租房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

答:(一)城区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潜江市城区户籍居民(含申报家庭成员);

2、潜江市城区城镇低保户,且连续享受低保待遇6个月以上;

3、在潜江市城区无房产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

(二)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潜江市户籍居民;

2、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不高于城区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3、申请人在城区稳定就业,近期社保缴纳一年及以上或在城区退休人员;

4、在潜江市城区无房产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

(三)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核查);

2、办理了城区行政机关单位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录(聘)用手续,或与城区企业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在潜江市城区无房产。

(四)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非本市户籍;

2、申请人在城区稳定就业,截止申请之日的上月,单位连续为其在城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1年及以上。

3、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不高于城区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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