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支持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援助政策,实现更加充分地就业。即日起,我市2023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开始申报。
凡具有本市户籍,办理《就业创业证》,经过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实现灵活就业并且办理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050”“4555”人员和离校2年内且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均可以申报社保补贴,其中“4050”人员指经市人社部门(原劳动部门)办理招工招干手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人员,补贴标准为3600元/年(300元/月);“4555”人员指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的灵活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为1200元/年(100元/月)。离校2年内且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补贴标准为3600元/年(300元/月)。
本缴费年度社保补贴申报办法,按照“老人免申享、新人首申享”的方式进行,“老人”指正在享受社保补贴人员(仍在享受期间内),“新人”指首次申报社保补贴人员。申报时,“老人”不用再提交申报材料,由经办机构进行信息比对核实后拨付;“新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已经激活银行功能的社保卡(或银行卡、一卡通)复印件一份,前往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窗口(13-14号)办理《就业创业证》电子版凭证,进行身份认定后予以拨付。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申请人均需提前按缴费年度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据悉,市人社部门为进一步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一系列”就业政策“组合拳”作用,对已经参加过免费技能培训的人员,在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岗位推荐等服务上予以优先扶持,旨在通过积极实施“一条龙”的就业联动服务机制和稳岗扩就业举措,全力推进就业困难群体,特别是“4050”“4555”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就业、稳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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