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标题:促进建筑业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具体措施:1、大力支持建筑企业资质升级。 2、落实建筑业企业贡献奖励机制。 3、加强对建筑业企业信贷扶持。 4、支持本地建筑企业参与项目建设。 5、鼓励企业创建优质工程。 6、强化奖惩兑现机制。
适用范围:在本地注册的所有建筑业企业以及将注册地迁入潜江市的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企业
办理条件:对将注册地迁入潜江市的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企业;对本地建筑企业发展市外业务,新增财力贡献较大的;市政府从年产值超过5亿元且纳税超过1000万、信用评价良好、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本市建筑企业,或者在社会活动(抢险、救灾、慈善、扶贫等)中作出贡献或受到市委、市政府(含住建部门)表彰的建筑企业;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潜江市住建局建管科
办理时限:2021年11月23-2023年11月22日
咨询方式:潜江市住建局:0728-6955468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拨付
办理材科:
1、企业统一信用代码证(迁入潜江的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企业需提供迁入相关证明);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缴税证明;
4、企业生产总值申报表。
面向群体:企事业单位,中小微企业
政策类型:稳岗就业,税费减免,资金奖励,资金补贴,租金减免,资金担保,融资信贷,延期办理,费用缓缴,程序简化,专项扶持,服务优化,促进流通
行业范围:建筑业
所在地区:潜江市
职能单位:潜江市住建局、潜江市金融办、潜江市财政局、潜江市发改委、潜江市政数局
政策发布时间:2022-11-25 13:37:11
是否废止:0
有效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