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标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具体措施: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 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 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注: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 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 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 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适用范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办理条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办理方式: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申报

办理时限: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咨询方式:12366、0728-6230393 潜江税务微信公众号

办理流程:

办理材科:

面向群体:企事业单位,中小微企业

政策类型:税费减免

行业范围:农业,汽车,能源,餐饮,住宿,房地产,电讯业,批发,零售,教育培训,建筑业,旅游,金融证券,传媒,广告业,保险业,快递运输,司法,出版,信息技术,化工,医疗,体育,机械制造,公共服务,公益,服装,文艺

所在地区:潜江市

职能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潜江市税务局

政策发布时间:2022-03-24 10:00:00

是否废止:0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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