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群体等特殊群体入学政策

政策标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群体等特殊群体入学政策

具体措施: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类别: (1)进城经商人员子女。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证件满1年)、居住证明(已购房的出具房屋所有权证等有效居住证明;租房的出具房屋租赁相关资料,租住需满一年,下同)。 (2)企事业单位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1年工资发放花名册、单位缴纳的1年社保金发票、居住证明。 (3)灵活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劳动就业局颁发的就业创业证、用人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居住满一年)。 2.城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小学区域划分: 居住在潜阳路以南,长渠路以东的学生到园林六小就读;居住在潜阳路以北,殷台路以南的学生,以及居住在长渠路以西的学生到园林五小就读;居住在殷台路以北的学生到高新学校就读。 居住在殷台路以南,潜阳路以北,东外环以西,江汉路以东的区域,且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到园林一小就读。 居住在潜阳东路以南,兴盛路以北,棉原路以东,东外环以西的区域,且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到园林三小就读。 居住在兴盛路以南,高速公路以北,棉原路以东,东外环以西的区域,且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到园林六小就读。 3.城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初中区域划分: 居住在潜阳路以南,棉原路以西的学生到园林二中南校区就读;居住在潜阳路以南,棉原路以东的学生到曹禺中学泰丰校区就读;居住在殷台路以北的学生到高新学校就读;其他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到园林一中就读。 (二)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地要对适龄入学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摸排,形成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名单。按照“精准核查、科学评估、分类安置”的原则,根据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评估安置建议,严格做好分类入学安置(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等),确保不漏一人。各地各校对残疾儿童少年要给予充分的关爱,不得拒收和歧视。 (三)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群体入学。(1)持绿卡市外客商子女入学,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外客商投资者颁发绿卡的实施意见》(潜政发〔2005〕21号)精神予以落实;(2)归国创新创业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按照《关于加快引进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意见》(潜组文〔2014〕28号)精神落实;(3)军人子女入学,按照《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13〕4号)精神落实。符合其他各类优待条件的,按相关政策要求落实。

适用范围:全市适学儿童少年

办理条件:(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由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就读学校。学校要严格把握入学条件,正常办理入学手续。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类别: (1)进城经商人员子女。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证件满1年)、居住证明(已购房的出具房屋所有权证等有效居住证明;租房的出具房屋租赁相关资料,租住需满一年,下同)。 (2)企事业单位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1年工资发放花名册、单位缴纳的1年社保金发票、居住证明。 (二)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地要对适龄入学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摸排,形成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名单。按照“精准核查、科学评估、分类安置”的原则,根据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评估安置建议,严格做好分类入学安置(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等),确保不漏一人。各地各校对残疾儿童少年要给予充分的关爱,不得拒收和歧视。 (三)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群体入学。(1)持绿卡市外客商子女入学,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外客商投资者颁发绿卡的实施意见》(潜政发〔2005〕21号)精神予以落实;(2)归国创新创业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按照《关于加快引进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意见》(潜组文〔2014〕28号)精神落实;(3)军人子女入学,按照《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13〕4号)精神落实。符合其他各类优待条件的,按相关政策要求落实。

办理方式:(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直接向对应学校提交相关资料;初中阶段提交至园林教育分局审核,其中曹禺中学和曹禺中学泰丰校区提交至市教育局(基教科)304 (二)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按照“精准核查、科学评估、分类安置”的原则,根据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评估安置建议,严格做好分类入学安置(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等)。

办理时限:以应收尽收为原则,现场核实相关佐证资料并登记,学生开学正常入学

咨询方式:0728-6234096

办理流程:

办理材科:

一、小学新生入学

一、小学新生入学

(一)城区(含园林、泰丰,下同小学新生入学

1.年龄要求:小学新生需年满6周岁方可入学(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2.户籍要求:市实验小学、市第二实验小学入学新生需具有园林户籍,曹禺小学入学新生需具有园林或泰丰户籍,学生户籍必须在2023年6月1日前落户城区。城区其他学校不限是否具有城区户籍。

3.有效居住证明要求:有效居住证明是学生就近入学的主要依据,有效居住证明包括以下三类:一类是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需全部产权);二类是房屋土地证或房屋建设规划许可证三类是正规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三个月水电气缴费发票以上三类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其中一项即可。

4、相关证件认定要求:

1)一年级新生年龄认定以出生证为准

2有效居住证明所有人可以是学生本人、学生父母、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生直系兄弟姐妹,但需提供证件证明学生与有效居住证明所有人之间的关系。不能通过相关证件证明关系视为无效居住证明。

3已购买商品房但没有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正规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近个月水电气缴费发票,实际入住为准

(二)乡镇小学新生入学。镇小新生入学参照城区入学办法执行,农村中心小学(教学点)新生持户口簿入学。

   (三)报名时间。全市所有小学新生(含民办学校)于7月5日至7月8日,持出生证、户口簿、有效居住证明等资料到对应学校审核登记报名

初中新生入学

(一)城区初中新生入学。有效居住证明是学生入学的主要依据,有效居住证明认定方式与小学相同。

1、城区公办小学毕业学生入学。5月下旬,市教育局组织专班对城区公办小学毕业年级学生进行信息采集,根据采集的信息划分初中学校,并分发入学通知书学生持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报名入学。信息采集过程中,将对学生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核验,通过大数据对信息进行真伪比对,如发现虚假信息,将直接记入学生诚信档案,会影响学生今后的中考、高考及就业。

2、非城区公办小学毕业学生入学。在园林城区具有有效居住证明的非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持出生证、户口簿、有效居住证明于71日到市教育局基教科或园林教育分局教育科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凭入学通知书报名。

3、对具有园林城区户籍,不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的学生,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办法到指定学校就读;

(二)乡镇初中新生入学。凭辖区内户籍,持入学通知书到对应乡镇初中学校入学。乡镇初中学校要为辖区内每位小学毕业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对未到校报名的学生,初中学校要做好跟踪家访,确保辖区内新生按时、按要求入学

(三)报名时间。初中新生于7月8日至9日到原毕业小学领取初中入学通知书7月9日至11日持入学通知书综合素质报告簿到初中学校登记报名;乡镇初中新生入学报名时间与园林城区相同各校不得提前或推迟入学时间。

特殊群体学生入学

(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类别:

1)进城经商人员子女。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证件满1年)居住证明(现居所租房合同,租住需满1年)

2)企事业单位务工人员子女。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1年工资发放花名册、单位缴纳的1年社保金发票居住证明(现居所租房合同,租住需满1年)

进城务工人员实际工作地与居住地需在同一区域内,凭相关资料到区域内对应学校就读。

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小学区域划分;

在潜阳路以南,长渠路以东,棉原路以西的学生到园林六小就读潜阳路以南,棉原路以东,东城大道以西的学生,以及在章华路以东,潜阳路以北,东风路以南的学生园林三小就读;在章华路以西,潜阳路以北,长渠路以东,殷台路以南的学生,以及在东风路以北,殷台路以南,章华路以东,东城大道以西的学生到园林一小就读,居住在长渠路以西的学生到园林五小就读居住在殷台路以北的学生到高新学校就读。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初中区域划分:

在潜阳路以南,棉原路以西的学生到园林二中南校区就读;潜阳路以南,棉原路以东的学生到曹禺中学泰丰校区就读;殷台路以北的学生到高新学校就读;其他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园林一中就读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地要对适龄入学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摸排,建立工作台账。按照精准核查、科学评估、分类安置的原则,根据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评估安置建议,严格做好分类入学安置(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等),确保不漏一人。各地各校对残疾儿童少年要给予充分的关爱,不得拒收和歧视。

(三)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群体入学。1)持绿卡市外客商及高管子女,经招商服务中心审核确认出具公函,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外客商投资者颁发绿卡的实施意见》(潜政发〔2005〕21号)予以落实;(2)归国创新创业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经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出具公函,按照《关于加快引进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意见》(潜组文〔2014〕28号)精神落实;(3)军人子女入学经市人武部审核确认出具公函,按照《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13〕4号精神落实。其他符合优待条件的,经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出具公函,按相关政策要求落实。  



面向群体:企事业单位,中小微企业,个人团体

政策类型:稳岗就业,税费减免,资金奖励,资金补贴,租金减免,资金担保,融资信贷,延期办理,费用缓缴,程序简化,专项扶持,服务优化,促进流通

行业范围:教育培训

所在地区:潜江市

职能单位:潜江市教育局

政策发布时间:2023-03-29 18:25:00

是否废止:0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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