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标题:民办养老机构相关的扶持政策
具体措施:1.落实土地供应政策。2.切实执行税费优惠政策。3.建立健全补贴支持政策。4.鼓厉社会力量参与医养融合发展。
适用范围:在本地注册、备案、运营的民办养老机构。
办理条件:1.举办人是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有符合规定的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3.有符合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4.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5.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潜江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办理时限:30天
咨询方式:潜江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0728-6297372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
办理材科:
1.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 3 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3.建筑面积 5000 ㎡以上需提供环评报告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4.建筑面积 300 ㎡以上需提供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5.开设食堂等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面向群体:个人团体
政策类型:资金补贴,专项扶持
行业范围:公共服务
所在地区:潜江市
职能单位:潜江市民政局
政策发布时间:2023-09-19 16:03:00
是否废止:
有效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