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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重点工作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重点工作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重点工作清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0年9月11日

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湖北发展揽子政策重点工作清单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精神,根据《潜江市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重点工作清单》要求,为加大涉及我局牵头和作为配合单位的各项工作推进力度,使各项惠企政策落实落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快速推进落实各项政策为工作目标,大力弘扬服务市场主体“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按照省发改委“1+1+8”联系督导机制,开展全市重大项目建设专项督导活动,对2019~2020年中央预算内项目、2020年省级重点项目、2020年省委省政府督办的重大产业项目、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三库”建设、“十四五”规划谋划项目等进行集中督导,加快资金拨付、项目建设、前期谋划等工作。抓好每两个月一次的项目集中开工和一季度一次的项目拉练活动,

推动项目早开工快建设。加强“十四五”规划项目谋划,力争谋划项目总投资达到1.3万亿以上。开展好补短板扩投资专项融资对接活动,争取国开行、农发行加大对重点项目融资支持力度(责任清单编号25)。

作措施:

1.强力推动2019-2020年中央预算内项目实施。具体完成2个中央预算内项目实施:一是完成长江干支流10公里范围内废弃矿山复垦项目的实施。2020年底前完成第一期272万元的项目投资,2021年底前完成第一期161万元的项目投资;二是完成长江防护林工程项目实施,2021年底前完成400万元的项目投资。同时加大对项目的督导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2.加强“十四五”规划项目谋划。按要求谋划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类项目、矿山治理类项目、生态修复类项目以及林业类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个,并报市发改委入库,力争项目投入资金不少于10亿元。

责任领导:彭齐刚、张贵毅;牵头科室:生态修复科;配合科室(单位):林业科、国土整治局。

(二)在落实好省重点项目用地政策的基础上,积极为我市省重点项目争取用地指标。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土地出让金缴纳、合同签订等方面,采取包容审慎原则,进步降低疫情对项目用地的影响。按照全省统统一安排,编制好复工复产和招商引资推荐用地“招商地图”。对接全省生态功能区调整方案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责任清单编号26)

工作措施:

1.积极争取省级计划指标2501亩。2020个申服晶瑞湖北个产20.5万吨电子级微电子材料、潜江市金澳科技油品升级深加工、潜江市安片食品华中基地、忠华集团15万锭生产线转移搬迁、卓尔文旅集团湖北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修复暨曹禺文化旅游城、国家电投潜江浩口、积玉口风电场、东荆新区路网、中国小龙虾交易中心·中国虾谷、监利-潜江输油管道工程、潜江市江汉盐穴天然气储气库一期项目等10个省级重点项目,争取省级计划指标2501由。

2.延期或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疫情防控期间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在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缴纳,签订补充合同,原合同中确定的开竣工日期顺延,不计入违约期。新出让土地,可在1年内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特殊项目可2年内缴清,但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成交价款的50%。签订分期缴纳合同的建设单位,可凭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先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企业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合同》或缴纳出让金的,经申请并报市政府批准,可延期至疫情消除后3个月内签约、缴纳,不收取滞纳金,不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3.调整土地出让底价。对列入省优先发展产业目录和市招商引资的工业用地,以及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等工业项目,按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确定出让底价。第三产业项目(房地产除外),按评估价的80%确定出让底价。

4.调整竞买保证金。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新出让土地可按不低于底价的10%确定竞买保证金(房地产除外)。底价较高的项目,保证金可分期缴纳,缴纳期限以土地出让公告为准。竞买申请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

5.对照《潜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和8月19日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人会要求,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积极开展国土空间编制各项工作。

责任领导:许杰、余荣、苏新平;牵头科室:用途管制科;配合科室(单位):开发利用科、空间规划科。

(三)加快市域铁路前期工作,力争年底前开工建设。加快谋划荆门至潜江至监利至岳阳高铁、汉宜高速武汉至潜江段拓宽改造、汉仙潜快速通道、汉宜高速潜江东互通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责任清单编号27)。

工作措施:

1.开辟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批次用地、一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对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可先提供电子材料先行办理相关手续,在批复下达前补交纸质材料原件。

2.积极配合业主单位做好省级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报批工作。

3.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及时保障土地供应。

4.对急需开工的省级项目,除涉及压占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外,报经省政府同意,允许先行用地,白批准之口起6个月内完善用地手续。

5.在前期市域铁路线型的基础上,结合此次国土空间规划,进一步做好市域铁路线性道路土地相关调规工作;综合考虑西安至十堰高铁、沿江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呼南高铁襄阳至荆门段、荆门至荆州铁路等4个重大铁路项目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意义,协调解决相关规划问题。

责任领导:许杰、余荣、苏新平;牵头科室:用途管制科;配合科室(单位):开发利用科、空间规划科。

(四)积极谋划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加快项目前期,积极争取进入国家和省2020-2022年新开工重大水利工程实施方案。加快争取兴隆灌区、泽口灌区(潜江部分)等2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总投资12亿元,纳入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责任清单编号28)。

工作措施:

1.开辟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批次用地、一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对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可先提供电子材料先行办理相关手续,在批复下达前补交纸质材料原件。

2.积极配合业主单位做好省级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报批工作。

3.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及时保障土地供应。

4.对急需开T的省级项日,除涉及压占永久基木农四和生态保护红线外,报经省政府同意,允许先行用地,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善用地于续。

5.结合潜江市国土空间规划配合做好重大水利工程项目的谋划工作,并将相关重点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责任领导:许杰、余荣、苏新平;牵头科室:用途管制科;配合科室(单位):开发利用科、空间规划科。

(五)围绕疾控体系、医疗救治等领域谋划储备一批项目,紧密跟踪国家和省政策动向,全力争取支持。紧密跟踪国家和省疾控体制改革进程,有针对性地开展前期底数摸排、项目谋划等工作,全力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责任清单编号30)。

跟踪潜江市中药材半夏良种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工程、潜江市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监测区域中心、潜江市县级动物疫病防治控中心等3个项目入库情况,组织申报潜江市高蛋白大豆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潜江市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场扩建改造、潜江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清洗消毒中心等3个项目(责任清单编号33)。

谋划推动市中心医院、油田总医院、中医院改建项目,建设负压手术室、负压病房、负压重症监护室等,估算投资2.075亿元,完成项目策划前期工作及资金申报。加快上述项目建设,提高三大医院传染病检测和诊治能力(责任清单编号35)。

工作措施:

1.开辟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批次用地、般建设项日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对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可先提供电子材料先行办理相人于续,在批复下达前补交纸质材料原件。

2.积极配合业主单位做好省级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报批工作。

3.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及时保障土地供应。

4.对急需开工的省级项目,除涉及压占永久基本农田和生念保护红线外,报经省政府同意,允许先行用地,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善用地手续。

5.跟踪做好项目土地调规和规划条件拟定等规划工作。

责任领导:许杰、余荣、苏新平;牵头科室:用途管制科;配合科室(单位):开发利用科、空间规划科。

(六)实施20个乡镇卫生院和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标准化建设;7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移动医疗卫生服务车及全自动生化分析仪、DR、彩超等数字化诊疗设备和为384个村卫生室和2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家庭医生签约智能服务包。依托5个中心卫生院打造疾控应急救治体系,按二级医疗机构标准建设,估算投资4.72亿元。完成项目策划前期工作及资金申报。推进项目加快建设并发挥投资效益(责任清单编号37)。

工作措施:

1.开辟建设项日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批次用地、一般建设项口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对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可先提供电了材料先行办理相关丁续,在批复下达前补交纸质材料原件。

2.积极配合业主单位做好省级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报批工作。

3.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及时保障土地供应。

4.对急需开工的省级项日,除涉及压占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外,报经省政府同意,允许先行用地,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善用地手续。

5.明确相关医疗项目服务区域,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体系,并跟踪做好项目土地调规和规划条件拟定等规划工作。

责任领导:许杰、余荣、苏新平;牵头科室:用途管制科;配合科室(单位):开发利用科、空间规划科。

(七)推进公共设施平战两用改革工作,争取成为全省改革试点。借鉴方舱医院和人防工程改造经验,实施龙展馆、市民之家、文化中心改造项目,并在奥体中心等相关设施新建过程中充分考虑应急需求,提高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等公共设施建设标准,使其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完成项目设计和方案调整,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推进项目加快建设并发挥投资效益(责任清单编号40)。

工作措施:

1.开辟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批次用地、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对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可先提供电子材料先行办理相关手续,在批复下达前补交纸质材料原件。

2.积极配合业主单位做好省级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报批工作。

3.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及时保障土地供应。

4.对急需升工的省级项目,除涉及压占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外,报经省政府同意,允许先行用地,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善用地手续。

5.配合做好奥体中心等拟新建项目的论证工作,配合做好新建项目土地调规和规划条件拟定等规划工作。

责任领导:许杰、余荣、苏新平;牵头科室:用途管制科;配合科室(单位):开发利用科、空间规划科。

(八)全力帮助我市关改搬转企业享受专项资金贷款贴息,对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的搬迁改造项目建设用地实行应保尽保。2020年底前完成10家沿江化工企业搬改关转(其中包括2家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2025年前累计完成20家沿江化工企业搬改关转(其中包括2家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责任清单编号55)。

工作措施:

配合做好改搬砖企业的规划选址工作,跟踪做好项目土地调规和规划条件拟定等规划工作。

责仟领导:苏新平;责任科室:空问规划科

(九)积极争取全省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争取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责任清单编号78)。

工作措施:

1.积极推进我市正在实施的地方投资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验收。

2.积极争取省厅支持,适度参与省厅组织的各类指标的交易活动。

3.策划并建立我市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库。

4.积极申报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省级试点项目,我市力争申报入库项目2-3个,入库项目面积不少于10万亩。

责任领导:张贵毅;牵头科室:生态修复科;配合科室(单位):国土整治局。

(十)积极争取省级层面的生态护林员,利用村级光伏扶贫收益开发设置村级光伏扶贫岗位。在51个贫困村设置102个公益岗位,省级重点攻坚的13个村再设置26个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责任清单编号80)。

工作措施:

1.核定设置21个生态护林员。

2.确定在重点地段(兴隆河生态公益林带等)设置10个生态护林员岗位、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的贫困村设定5个生态护林员、在其他村选定6个生态护林员。

3.资金来源由省林业局拨付的森林植被恢复基金中解决;

4.生态护林员岗位工资标准为4000元/人/年。

5.由于我市属于江汉平原地区,省林业局将省生态护林员项目全部投入到山区,我市结合任务清单,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政策,我市将以上设置的生态护林员的工作经费在省拨付的森林植被恢复费中予以解决

责任领导:杜钢、彭齐刚;牵头科室:局扶贫办;配合科室(单位):林业科。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服务。全局要高度解放思想,想方设法服务地方经济、化解服务过程中的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不断增强全系统服务市场主体、服务群众的意识,增强提高工作效率和当好“店小二”的意识。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市局主要负责人为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重点工作清单工作第一责任人;各责任领导负责协调督办;各牵头、责任科室负责人按照职能分工具体负责,按照工作方案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三)细化任务,明岗明责。各牵头、责任科室要根据省、市工作责任清单,结合职能,细化推进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政策落实见效。

(四)强化纪律,严肃问责。局机关纪委负责对各项工作

措施的推进落实情况和完成时限进行跟踪督办,对督查出的问题、市场主休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人整改力度,对工作被动、敷衍塞责、落实不力产生负面影响的科室、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责问责。

附件: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重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湖北发展揽了政策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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