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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公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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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7日至26日,湖北省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对潜江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3年12月18日,督察组向潜江市反馈了督察报告。潜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潜江市制定了《潜江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现按要求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问题、目标、效果为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扎实抓好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统筹推进长江大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绿色崛起,努力建设美丽潜江。

《整改方案》明确了4个方面的整改目标: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对照省督察组反馈问题,深入查找问题背后的思想理念、发展方式等深层次原因,以更大力度、更严举措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地落实。二是全面有效整改督察反馈问题。有序推进督察报告反馈的整改任务落实见效,提高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三是守好守牢全市生态环境底线。全面完成省下达我市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对照“十四五”目标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四是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努力构建党委、政府统领全局,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整改方案》列出了整改措施清单。针对督察组反馈我市的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推进不力、污染防治攻坚不够深入3大方面问题,我市研究制定了整改任务30项,并逐一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实行清单化管理。30项整改任务中立行立改12项,2024年必须完成6项,2025年必须完成4项,2026年必须完成2项,长期坚持6项。

《整改方案》明确了4个方面的组织保障措施。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各整改责任单位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根据问题清单逐一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建立健全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强大整改合力。二是严格督导检查。切实加大督办力度,及时跟踪问效,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堵点难点,提请整改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对整改工作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努力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潜江市将按照湖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严格落实整改方案,不折不扣推进整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让美丽潜江、绿色崛起成为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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