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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新闻网讯(潜江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淑雯 通讯员 王轲)“积玉口镇某村干部胡某在负责该村工程项目施工和验收过程中履职不力,造成项目工程量与设计不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王场镇某村干部江某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利用职权为其套取青苗补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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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个案例、一次次问责,彰显着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的鲜明态度。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聚焦乡村振兴领域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纵深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立案89人,留置4人,移送检察机关1人,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49个,处理处分56人。
专项整治行动伊始,市纪委监委便迅速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指导16个成员单位结合职能实际制发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清单、责任主体与时间节点,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细;与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建立“周碰头、月调度”工作机制,定期会商研判整治进展、分析难点问题,累计开展联合监督检查4次,现场发现并交办问题19个;协调审计部门、巡察办建立联络通道和信息通报制度,接收审计部门反馈问题24个,巡察移交问题15个。通过健全机制、整合力量,推动专项整治形成“1+1>2”的强大合力。
“查办案件不是终点,解决问题、防范风险才是根本。”在严肃查处案件的同时,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针对监督检查与案件查办中暴露的突出问题,既抓“点上整改”,又推“面上治理”,实现从“清除个案”到“系统施治、全域治理”的深度跨越。
对个性问题靶向发力,推动问题解决。“以前,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缺乏指导,导致一些项目出现了管护不力、闲置浪费的情况。现在,定期开展培训、指导,明确工作标准,工作更有章可循。”市农业农村局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张某在参加完该局组织的培训后深有感触地说。
针对乡村振兴项目实施单位虚报项目支出、套取资金等共性问题,市纪委监委深入分析背后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提醒提示函等方式,向相关职能部门精准“开方下药”,督促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推进改革。截至目前,推动职能部门制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40项,进一步扎紧扎牢制度“笼子”,从根本上防范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在强化案件查办与监督整改的基础上,市纪委监委始终将教育引导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着力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近日,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领域的典型案例,通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吸取教训、警醒自身,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确保“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乡村振兴资金每一分钱都要用在‘刀刃上’,都要花在百姓‘心坎上’。”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大监督整治力度,不断创新监督方式、优化工作举措,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与执着,为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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