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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新闻网讯(潜江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淑雯 通讯员 崔嫣 付津生)“不敢相信,53亩地每年租金仅需6000元?还15年同价,这集体资产可真‘便宜’!”今年7月,市委第四巡察组在竹根滩镇彭洲村开展村(社区)直巡时,一名巡察人员在查阅该村历史台账时说。
这番话瞬间打破了沉静,巡察组的成员都围了过来,对着合同和相关账目仔细核对研究。
“15年一直低价出租村集体资产,里面是否有猫腻,还有没有同类型的问题?我们要以此为突破口,把整件事弄清楚。”当晚,巡察组就召开组务会研究决定,将“三资”监管作为突破口,对竹根滩镇左桥、彭洲、永林3个直巡村开展全面清查。
巡察组查阅了39份合同,走访了相关村干部和村民,了解到集体资产随意处置的根源在于早期农村“三资”管理意识薄弱,村“两委”干部普遍重人情轻规矩,制度形同虚设,合同随意签订,造成了如今集体利益受损的被动局面。
随着工作的深入,9份类似问题合同相继浮出水面。结合调查情况,巡察组梳理了8类共性问题,将检查范围扩大至全镇31个村(社区),向竹根滩镇党委下达5份立行立改通知书,约谈相关村党支部书记及“三资”管理员,责令建立“问题合同”与“资产流失”双台账。
在巡察组的监督下,镇、村两级成立联合工作专班,重新测绘283处争议资源性资产,明确了5223米渠道林、1368亩土地的权属,登记问题合同294笔。
问题摸清了,但整改并非一帆风顺。巡察组决定以彭洲村为切入点,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在村民议事会上,承包户和村民代表争论不休、争吵不断,关键时刻,第四巡察组副组长曾国栋现场释法,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规定,超法定年限且未履行民主程序的合同条款效力存疑”,为化解矛盾提供了法律依据。
经过三轮艰难协商,彭洲村与原承包户最终达成协议:对显失公平的合同依法解除;程序合规但价格偏低的,引入市场机制动态调整。原承包户在补缴1万元后,按照市场价格重新签订合同,年租金从6000元增至60000元。
巡察组以此为契机,督促镇党委相继做好其他村的群众工作。至巡察结束时,全镇已督促整改问题合同259笔,收回被占资产254笔,整改入账资金41.65万元,整改率达95.5%。巡察组同步指导各村设立“三务”公示区,将集体资产承包合同条款、租金明细等关键信息全面公开,让村务管理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强化“三资”监管平台的使用,对村集体“三资”实行动态监管。随着最后一份修订合同录入监管平台,竹根滩镇实现了村组集体资产信息化监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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