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规范特困人员丧葬补助 温情保障与文明倡导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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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新闻网讯(潜江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杨红 通讯员 陈俊 李蒙蒙)近日,市民政局正式出台《关于规范城乡供养特困人员丧葬补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我市特困人员丧葬事宜建立起标准化、透明化的制度保障体系。

《通知》首先明确了丧葬事宜的办理责任主体。其中,集中供养在福利院等机构的特困人员,由所在机构全权负责丧葬操办;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则由属地区镇街道委托村(居)委会或其近亲属办理。清晰的权责划分,从源头上确保每位特困人员的“身后事”都能得到妥善处置。

在补助标准方面,《通知》采用“实报实销”模式,同时划定补助总额上限——不超过我市全自理特困人员年供养金标准。办理过程中,严格遵循“从简办理”“移风易俗”原则,严禁铺张浪费及封建迷信活动,保障补助资金切实用于丧葬基本需求。

为筑牢流程监管防线,《通知》提出构建全链条监管机制。特困人员去世后,照料人需第一时间上报信息;丧事办理前,各区镇街道民政办会向办理方明确费用报销范围、标准及流程要求,杜绝“先斩后奏”等违规行为;办理期间,民政部门全程跟踪监督,确保各项操作符合规范。

资金发放环节同样规范高效。丧事办理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方可提交报销申请。经区镇街道民政办实质性审核、市民政部门复核后,补助资金将直接拨付至区镇街道指定账户。该笔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一旦发现违规使用情况,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此外,配套发布的《潜江市城乡特困人员丧葬费使用范围明细表》,详细列明了16项可报销的服务内容及对应标准。这一精细化举措既全面覆盖特困人员基本丧葬需求,又通过明确边界避免不合理开支,实现了保障力度与监管精度的双重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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