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上调2026年社会救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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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我市2026年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全面上调全市各项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新标准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持续夯实民生兜底保障根基。

本次新标准坚持分层分类、精准施策原则,覆盖低保、特困供养、困境儿童、重点救助对象等救助类别,差异化保障各类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758元、694元;低保边缘家庭收入认定标准统一按照对应低保标准的1.5倍核算。城乡特困人员实行“基本生活+照料护理”双重保障机制,依据自理、部分失能、完全失能三类状况分档核定供养费用,切实破解重度失能群众照料难题。此外,城乡重点救助补助标准分别定为每月160元、139元,构建起梯度清晰、精准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

下一步,我市将以救助标准提标升级为契机,持续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常态化开展困难群众走访排查,动态监测低保、特困、困境儿童等群体生活状况,精准落地各项兜底帮扶政策,以暖心务实的救助举措守牢民生安全底线,持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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