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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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以来,我委法治建设工作在省卫委、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潜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潜发〔2017〕23号)文件精神,以实现权力法定化、责任明晰化、行为规范化、程序公开化为目标,以人民健康需求为导向,努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履行职责,为全面推进健康潜江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18年度全市卫生计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依法履行职责,全面推进卫生计生法治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2018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2018年全市卫生计生普法工作要点》、《关于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法治建设示范医院创建活动的通知》、《潜江市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心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和法治建设示范医院创建活动。及时调整了由委党组书记、主任黄其虎同志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和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潜江市卫生计生委法治建设暨“七五”普法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检查、同考核,年初与各单位签订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全面推进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建设工作。

(二)梳理调整部门权力清单,推进权力清单网上发布工作。根据省审改办审核下发的市、县两级卫生计生部门调整事项清单,我委对照调整事项清单,结合实际,逐一进行了全面梳理。经梳理确定,我委行政职权共88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4项、公共服务事项30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类权力1项、行政处罚18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检查16项,全部纳入省政务服务平台。按照“一网覆盖、一次办好”要求,完成了《湖北省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管理系统》部门事项目录领取服务指南审查细则编辑发布工作。

(三)优化审批环节,规范审批流程,全面推进网上审批。

根据市审改办、市政务中心统一部署,按照“一网覆盖、一次办好”要求,将市卫计委行政许可事项全部部署到《湖北政务服务网》。对许可事项办理环节再减少、材料再压缩、手续再简化,加强信息共享,完成了湖北政务门户网政务人员实名注册及审批人员账号分配,实现了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线上办理,提高了审批效率,减轻了群众负担。

(四)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及事项部署到《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平台》,坚决整治“红顶中介”,我委无中介服务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无指定中介服务机构,促进了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

(五)优化服务,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一是依法办事,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属于审批权限内的项目,按照从快审批原则,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确认齐全无误后依法受理,并及时在潜江市政务服务平台上进行登记。截至目前,共受理许可1343件,其中公共卫生许可220件、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4件、医护变更注册1096件、放射诊疗许可14件,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许可9件,所有办件均在承诺办理期限内办结,办结率达100%。二是热情服务,便民利民。为方便群众办理,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受理清单、审批表格在窗口及网上予以公示,行政许可事项统一由窗口(网上)受理,统一送达,认真履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做到服务过程阳光透明。在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意识,全心全意地提供优质服务,高质高效地完成每一项审批工作。同时,坚持人性化服务,切实提高窗口工作效率,目前为止窗口零投诉。三是严于律己,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市行政服务中心行为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待人热情大方,忠于职守,坚守岗位,不随意串岗溜岗、闲谈聊天。

(六)建立健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相关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依法民主行政决策相关机制。制定了《潜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明确行政决策的范围和权限,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二是建立完善行政处罚重大案件审查机制。制定了《潜江市卫生计生行政处罚重大案件审查小组工作规则》等制度,重大案件须经重大案件审查领导小组讨论后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七)建立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行卫生计生系统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制度,为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执业提供法律帮助。完善法律顾问全面参与重大决策、重大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审查、法律风险评估等有效工作运行机制。 市卫生计生委聘请湖北章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邹友军同志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今年共出具法律意见书17审查规范性文件1份参与重大行政决策5、代理行政诉讼案件1件提高了部门依法行政能力。

(八)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风险及制度廉洁性评估、公开发布工作,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备”。2017年底完成了市卫生计生委现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在部门网站进行了公布

(九)扎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抓好《行政诉讼法》的学习。由法律顾问指导部门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共发生1起行政应诉案件,卫计委副主任王洛成出庭参加了行政应诉,经法院行政调解结案

二、加强行业监管治理,保障群众健康权益

(一)开展国家“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8年卫生计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鄂卫生计生办通〔2018〕24号)文件要求,完成了2018年国家、省市随机监督抽查任务14个事项501家,检查情况已在委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二)运用医疗服务智能监管平台,推动行业依法依规执业治理。通过建立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每月针对监管平台中依法依规执业、不合理用药、不合理诊疗、不合理收费、数据质量监控五个方面的结算数据进行交办,2018年1至3季度与去年同期对比,我市在就诊人次和就诊金额有所增长,住院病人次均费用没有显著变化的情况下,呈现出违规单据占比、违规人次占比、违规金额占比和平均住院日四下降的态势:其中违规单据占比下降52.17%,违规人次占比下降14.15%,违规金额占比下降10.62%,平均住院日降低0.14天。

(三)畅通投诉举报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在部门网站公布12320卫生服务热线和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在委办公楼一楼设立信访值班室,严格24小时值班值守。规范投诉、举报、信访处理流程,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截至目前,已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9件次,受理28件,办结28件。办理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274 件,违法违规行为发现查处率100%、公开率100%。所有行政处罚信息均按要求录入湖北省“双公示”在线填报系统、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系统、湖北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平台和两法衔接平台,并在委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四)依法妥善处置医疗纠纷。一是全面落实“三调解一保险”长效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市卫计委与江泰保险经纪公司武汉分公司签署了《保险顾问服务委托协议书》,委托其在潜江市辖区内开展医疗责任保险统保工作及参与潜江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建立了由法学、医学、人民调解、保险理赔等领域专家的专家库。同时,市卫计委与市人民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合力化解医疗矛盾纠纷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医疗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办法》(潜法发〔2017〕35号)截至12月,共调解23起医患纠纷,成功率达到95.83%。二是以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为抓手,进一步落实患者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医疗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夯实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医疗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医院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置、责任追究机制。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均设立了投诉管理部门,医疗安全质量不良事件的管理率达到100%,全年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案件。

(五)积极开展法治示范医院创建。一是市卫计委成立了法治建设示范医院创建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法治建设示范医院创建活动的通知》,明确了由市卫计委牵头,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含民营医院)全部参与的法治创建工作格局。明确了活动对象、时间、责任分工、创建上报、考核程序及工作要求,确保法治建设示范医院有序推进。二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行动迅速,成立了医院法治创建领导小组,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了创建动员会并对照创建标准,逐条扎实开展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及时梳理整改抓落实,全力推进法治建设示范医院创建工作。我委根据医疗机构的创建申报自评情况,于9月11组织委机关相关科室、执法局按照考评标准对市中心医院、中医院进行了现场初评打分并当场反馈了考评结果,要求两家医院针对存在的不足查漏补缺,年底前整改到位,完善创建工作资料台账,切实做好迎接省考评组考评验收工作。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素质

(一)优化整合执法机构,推进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年初,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按照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专业重新设置了分局,根据人员专业特长进行了人员调整,优化了机构人员配置。委领导高度重视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并于5月13日-15日,委主任亲自带领相关人员赴河南省新乡、鹤壁等地学习考察了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详细了解各地工作思路、主要做法和先进经验7月份组织赴远安学习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经验。为我委下步深入推进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开展监督执法评选培训活动,提高监督执法能力。一是制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双十佳”评选活动的通知》(潜卫生计生通〔2018〕22号),在全市卫生计生执法队伍中开展了“十佳卫计监督员”和“十佳执法案卷”评选活动,表扬先进、树立典型,促进了行业行风建设,夯实了依法、规范、文明执法基础。二是落实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分别于6月、10月份邀请省级专家对全市卫生监督员开展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知识培训,对执法文书、依据、内容、范围、权限、标准等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示范,提高了卫生计生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三)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严格执行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许可、谁负责、谁监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责任制度,建立权利与责任制挂钩、权利与利益脱钩的机制,杜绝重处罚轻管理现象的发生。加强内部和层级稽查,将稽查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长年开展,并将稽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全年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未发生一起越位、缺位、错位和滥用权力事件。二是推行“智慧卫监”执法工作,配备了现场移动执法终端,要求卫生监督员将现场执法的整个过程全程记录、录音录像,并及时拷贝到电脑制成光盘,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可追溯,确保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今年年初对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持证人员统一登记管理,重点对无证人员进行摸底排查,调离执法岗位。8月30日组织4名新增执法人员参加并通过了全省执法资格考试,执法人员持证率100%。严格执行亮证执法,杜绝无证执法,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群众法治素养

(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一是积极申报全市重点普法内容,组织参加上级普法培训,增强法治宣传能力。年初将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申报为全市重点普法内容,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姜德高被市普法办增补为普法讲师团讲师,在园林青法治文化广场宣传栏设置了《传染病防治法治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治宣传》、《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法治宣传》、《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法治宣传》展板,广泛宣传卫生计生法律法规。5月23—25日,组织市直单位共13名人员参加全市“七五”普法第三期法治宣讲员培训班,姜德高就《传染病防治法》相关知识在全市培训班上进行了宣讲解读。二是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将宪法、监察法、党内法规及相关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纳入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建立党组会、办公会重大决策前学法制度。积极创新学习形式,以“请进来”的方式在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上作专题辅导。今年5月11日,邀请市委党校副校长杨义祥同志,作了“十九大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辅导;10月18日,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魏敦辉同志辅导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三是健全机关干部日常学法制度,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年初制定委机关政治理论业务学习计划,由机关工作人员授课,今年重点学习了《食品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卫生计生法律法规,促进了机关科室人员之间的交流学习,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同时,积极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机关领导干部职工全部纳入无纸化学法平台,目前全体学员均已完成无纸化在线学习积分任务。今年以来,为每名机关干部职工发放了《宪法》、《监察法》、《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十九大党章学习手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读本,组织全系统征订《宪法》公报版1902册、《宪法》宣誓版9册,为学法提供了物质保障。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一是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定期组织行政处罚案例研讨会,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讨论,加强对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整理编辑工作,逐步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我委编辑的《从某镇卫生院被行政处罚案看基层医疗机构存在的规范化管理缺陷》入选中国法律服务网司法行政案例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12月3日,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姜德高副局长率2名执法人员参加了《2018年度湖北卫生健康“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现场宣传活动》,我委参评的《江汉油田总医院重复乱收费案》被评选为《2018年湖北卫生健康十大案例》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新华网、荆楚网等多家知名媒体转载,受到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普法教育效果。二是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卫生计生日等系列法治健康宣传教育活动。今年以来,我们先后参与或组织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结核病日、4·7世界卫生日、4·25预防接种日、4·26全国疟疾日、5·8世界红十字纪念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5·29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日、5·31世界无烟日、6·14世界献血者日、12320主题宣传日、6·6爱眼日、9·20全国爱牙日、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12·1世界艾滋病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法治健康宣传教育活动,进行《宪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系列宣传。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展出展板100余块。对提高群众健康和法律素养、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及群众依法维权能力,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意识和习惯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力量较薄弱。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年龄普遍偏大,执法人员将面临断层现象;基层执法工作任务繁重,经费保障、装备配备不足,不能满足“智慧卫监”综合监督执法的需要。

三是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仍有待提高。近年来,我委一直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高工作,通过培训、学习等增强执法能力。但在行政执法办案过程中,特别是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仍存在证据不够充分完整,事实认定不够清楚、程序不够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仍有待提高。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互联网”改革,按照“一网覆盖,一次办好”要求,全面推行网上行政审批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退、最多跑一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优化调整人员结构,做好人力资源规划,积极组织执法人员特别是医疗卫生执法人员参加省级综合监督相关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同时加强市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按照《潜江市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督促指导各医疗机构全面推进医院法治建设,提高医院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开展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调研,学习借鉴其他市县工作经验,积极推进我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五)继续开展普法教育,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和全员学法工作制度,努力培养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能力,大力提升卫生计生依法理、依法行政能力。

                                2018年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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