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2025年)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特制定《潜江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除涉密、公开后可能危及安全稳定、内部事务、处在讨论办理过程中的信息不予公开外,主动公开以下信息:
1.机构职能。潜江市医疗保障局领导同志工作分工;机构设置;职能等信息。
2.法规文件。包括本局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医保工作动态。医保信息;医保资讯;图片、视频新闻;机关风采。
4.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公开。
5.党务政务公开。
6.预决算信息公开。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1.线上公开方式: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潜江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潜江医保”微信公众号及新闻发布会、报刊等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潜江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hbqj.gov.cn
“潜江医保”微信公众号:
2.线下公开方式:
地址:潜江市园林街道东风路85B;
联系电话:027-87265900。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市医疗保障局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潜江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湖北省潜江市东风路85B号;
邮政编码:433100;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28-6294265;
电子邮箱:ybj@hbqj.gov.cn。
(二)申请提出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潜江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也可在潜江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下载该表电子版本。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联系方式等。申请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系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自然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潜江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场受理;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潜江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指南”页面,下载《潜江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收费说明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或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潜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潜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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