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城市管理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暗访考评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4343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20日 17:0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0日 17:00:00 名  称: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城市管理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暗访考评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11-20 17:00 来源: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各区、镇、街道:

2023年7-9月,市城管委办公室对各区、镇、街道开展了第三季度城市管理工作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暗访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城市管理考评情况

(一)考评成绩

1.管理区:后湖管理区94.43分、熊口管理区93.00分、运粮湖管理区90.97分、白鹭湖管理区90.77分、周矶管理区90.00分、总口管理区86.47分;

2.镇:王场镇94.03分、龙湾镇93.53分、熊口镇89.63分、老新镇89.13分、渔洋镇88.23分、浩口镇84.70分、高石碑镇84.63分、张金镇81.00分、竹根滩镇80.50分、积玉口镇80.00分;

3.街道:广华寺街道91.17分、杨市街道90.83分、泽口街道89.83分、周矶街道89.13分、高场街道88.97分。园林、泰丰街道第三季度纳入“城市管理网格”考评体系,另行考核计分。

(二)结果运用

1.按照考评成绩,评为“红旗单位”的有:后湖管理区、王场镇、广华寺街道;被评为“黄旗单位”的有:总口管理区、积玉口镇、高场街道。

2.本次通报的“考评成绩”将在相关媒体公示公开。

二、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评情况

(一)考评内容

市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照《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检查考评细则》评分标准,每月组成两个考核小组,采取暗访调查(拍照)、查阅村委会(分场)巡查台账和监督考核资料方式对23个区镇街道辖区村组内“八边一域”(路边、屋边、田边、林边、河边、湖边、渠边、塘边、拆迁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清收清运情况进行督办、检查、考评。

(二)考评结果

各区镇街道积极响应市政府奋力打造“水乡园林”精致之城动员部署,结合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坚持群策群力,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人翁”精神,组织村居志愿者、环卫保洁人员扎实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其中运粮湖管理区、熊口镇、积玉口镇、后湖管理区、渔洋镇、熊口管理区、白鹭湖管理区、杨市道街道等地,发动村民投工投劳开展房前屋后、道路两侧、田间地头、河塘沟渠沿线卫生大扫除,农村环境面貌得到进一步提升;对市场化公司运行情况进行镇村二级督办考核,明确环卫保洁人员的工作职责、区域,每天进行一次清扫保洁,往返巡捡零散垃圾,常态化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高石碑镇、周矶街道、老新镇、周矶管理区、王场镇等地督促村组干部和保洁公司对市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办整改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客观分析总结,查找出了保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难点,提高环卫保洁工作标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进一步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日常管理水平和清扫保洁质效。

从本季度检查结果来看,部分乡镇村组对农业生产废弃物、大件垃圾未进行有效处置;保洁员清扫力度和收集频次有待加强,死角盲区仍未得到彻底治理,存在焚烧垃圾现象;个别乡镇对暗检交办问题整改回复不及时,对市场化公司监督考核执行不严,环境卫生标准不高。

通过综合考评汇总,排名前三名依次是:运粮湖管理区、熊口镇、积玉口镇;排名后三名:竹根滩镇、张金镇、浩口镇。

(三)奖惩兑现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给予第一名运粮湖管理区奖励2万元,第二名熊口镇奖励1万元,第三名积玉口镇奖励0.5万元。决定给予竹根滩镇罚款0.5万元,张金镇罚款1万元,浩口镇罚款2万元。奖惩资金在第四季度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中予以兑现。

希望排名靠前的乡镇要再接再厉、争先进位,排名靠后的乡镇要压实责任,对辖区内农村环境精细化管理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抓实抓细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工作,力争在2023年第四季度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工作中取得好成绩。


附件:1.第三季度区镇街道城市管理暗检评分表

      2.第三季度区镇街道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暗检评分表



潜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