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镇、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潜江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潜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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