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潜江市教育系统“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14378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潜江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17日 17:3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17日 17:30:00 名  称: 关于印发《2023年潜江市教育系统“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7 17:30 来源:潜江市教育局安全办

关于印发《2023年潜江市教育系统“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学区、园林分局,局直各学校:

为切实做好2023年潜江市“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将《2023年潜江市教育系统“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推进落实,确保活动成效。

202311月17    


2023年潜江市教育系统“119”消防宣传月

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视频会议相关精神,结合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潜江市“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潜消安委〔2023〕14 号)要求,进一步增强全体师生及家长的消防安全意识,切实维护校园消防安全形式稳定,按照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人人受到消防安全教育,人人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为出发点,通过开展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师生及学生家长防范火灾的能力和水平,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预防为主,生命至上。

三、活动内容

“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地各校要紧扣主题,广泛发动组织开展下列活动:

(一)举行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各地各校参照市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结合实际,以会议部署、举办仪式、集中宣传等形式,启动“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营造全民消防的良好氛围。

(二)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各地各校结合119”消防宣传日,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提示。要利用班级QQ群、微信群、学校微信公众号及校报校刊途径,加大消防安全常识和消防安全责任宣传的力度做到教师、学生、家长全覆盖,确保消防宣传活动深入人心。

开展消防宣传专项“三个一”活动。根据典型事故案例,组织观看一次火灾警示教育片(前期已下发,可自行选取);标准化、专业化,分场所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完善火灾事故预案,组织全员进行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寄宿制学校要开展一次夜间逃生安全疏散演练、校车使用单位要开展一次校车交通安全应急疏散演练)。特别是宿舍、厨房职工必须加强训练,要求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四)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各地各校要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一是针对学生活动区域,要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确保消防设施齐全可用。二是针对学生宿舍,要开展违规电器使用排查,消除消防安全风险。三是针对闲置校舍,清理易燃杂物,有条件的断水断电。同时,各地各校还要积极主动请示地方党委政府,联合公安、市场监督、卫生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学生“出租房”、托管场所及培训机构等集中专项整顿工作,要重点突出消防隐患排查与整治,确保校园周边安全稳定。

(五)持续推广全民消防学习平台。各地各校要组织全体教职员工登录“全民消防学习平台”(具体操作见附件),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学习,确保全体教职员工参与,力争达到1000积分。

四、活动安排

全市教育系统2023年潜江市教育系统“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8日前)。各学区、园林分局,局直各学校按照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和治理措施。认真开展活动动员部署工作,广泛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推进落实阶段(11月8日至11月30日)。各学区、园林分局,局直各学校要精心组织,逐项实施,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推动消防安全宣传活动落实落细。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告并报送市教育局安全办。

(三)总结通报阶段(12月上旬)。市教育局将收集汇总“119”消防宣传月期间的活动情况,总结做法及经验,并对宣传月期间的成效和问题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联动。各地各校要加强校园消防宣传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校要大力宣传校园消防安全教育的重要意义,通过多种形式,结合各种案例把理论知识讲足,演练活动做实,提升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三)精心组织,分步实施。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先组织后实施,保证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同时,要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各学区、园林分局要组成专班对学校活动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校园消防安全教育活动落到实处。

(四)认真总结,强化督查。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活动工作总结,整理好相关资料。以学区、园林分局、局直学校为单位撰写活动小结(图片附学校名称),于11月28日前报送至安全办。

下阶段,市教育局将联合市消防救援大队分片开展消防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将纳入平安校园考核结果中。

(联系人:邓钰龙,电话1567164xxx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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