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潜江市救助管理站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潜江市救助管理站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七、关于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单位2024年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部门公开表2)
三、部门支出总表(部门公开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公开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公开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8)
九、项目支出表(部门公开表9)
2024年度部门预算于2024年1月30日经市财政局批复,按照《预算法》规定,我单位将2024年度部门预算予以公开。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潜江市救助管理站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本站承担对全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寻亲及全市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关爱、救助保护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潜江市救助管理站设有综合科、财务科、业务科、后勤科等,站内设置接待服务区、办公区、未成年活动区、功能区及后勤保障区五个功能区域。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本部门2024年收入总计324.75万元,其中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5.26万元,上年结转19.49万元;支出总计324.75万元,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75万元;按支出类别分类:人员类项目支出37.73万元、运转类项目支出58.6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228.38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80.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1.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60万元、资本性支出1.82万元。
二、关于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收入总计324.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5.26万元,占93.99%,上午结转资金19.49,占6.01%。
三、关于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支出预算324.75万元,(一)其他民政事务管理支出12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89万元、项目支出83.05万元;(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98.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98.8万元。
四、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5.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5.26万元。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26万元。
五、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5.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包括: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0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89万元、项目支出63.56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06.4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98.8万元。
六、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42.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7.7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16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37.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性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5.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0万元,为退休费0.60万元。
七、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
八、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关于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总额281.86万元,(一)综合事务管理经费项目支出53.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48万元;(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经费项目支出88.6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60万元;(三)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项目支出139.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28万元,单位资金19.49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 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8)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第三部分 单位2024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1)
二、收入总表(部门公开表2)
三、支出总表(部门公开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公开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公开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8)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部门公开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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