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变更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华中师范大学潜江附属中学)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13167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01日 17:10:08 文  号:潜民政发[2024]3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01日 17:10:08 名  称: 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变更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华中师范大学潜江附属中学)

发布日期:2024-03-01 17:10 来源:潜江市民政局

华中师范大学潜江附属中学:

你单位于2024年2月29日在潜江市紫月西路10号市民之家一楼综合窗口向我局提交的变更登记申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该变更申请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之规定,准予变更登记。你单位名称变更为潜江德风高级中学,原华中师范大学潜江附属中学债权债务由潜江德风高级中学承担。章程中所载相应事项予以变更并备案。

请于收到此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到潜江市紫月西路10号市民之家一楼综合窗口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2429005MJ*****63H,证书有效期限为2024年3月1日至2028年3月1日。原华中师范大学潜江附属中学公章、财务专用章于20个工作日内上交登记管理机关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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