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变更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潜江市众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17804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4月15日 10:16:55 文  号:潜民政发[2024]1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15日 10:16:55 名  称: 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变更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潜江市众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4-04-15 10:16 来源:潜江市民政局

你单位于2024年4月9日在潜江市紫月西路10号市民之家一楼综合窗口向我局提交的变更登记申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该变更申请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之规定,准予变更登记。你单位业务范围变更为“疫后心理援助;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老年人关爱服务;社区治理创新;社区公益服务创投培育;社区治理志愿服务;社会救助对象申请家计调查;流浪乞讨人员关爱服务;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及其他社会服务工作;协助应急部门调查自然灾害损失及应急救助。”章程中所载相应事项予以变更并备案。

请于收到此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到潜江市紫月西路10号市民之家一楼综合窗口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2429005M*****7435,证书有效期限为2024年4月12日至202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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