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农业综合执法,护航虾稻产业发展

发布日期:2024-04-03 17:07 来源: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现在的虾饲料越来越好了,今年的小龙虾长得紧实又饱满”“第一批虾这两天就可以上市了,目前有十几家客户提前预订。”

4月1日,位于潜江市赵脑村的湖北润秋虾稻共作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碧波荡漾的虾田里,面对前来查看养殖情况的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理事长赵常洪喜笑颜开地介绍起了今年的情况。

潜江是小龙虾之乡,更是虾稻共作模式的发源地,全市虾稻共作面积达85万亩,产品销售覆盖到全国480多个大中城市,2023年虾稻产业综合产值逾750亿元,带动10万人致富、2万人脱贫。

近年来,潜江市委、市政府按照"发展龙虾产业,建设出口基地"的战略思路,将龙虾产业作为全市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农民增收的亮点产业来抓,年销售小龙虾30万吨。2019年潜江龙虾已入选中国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目前,我市有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其他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327家,虾-稻种养殖大户10000多家,是我市“虾-稻”产业的主力军,生产经营面积达65万亩,占全市“虾-稻”面积的72%。这些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农业投入品需求量巨大,而且来源渠道多、范围广,存在严重的生产安全隐患。

今年春耕备耕工作以来,为加强虾稻种养品质、质量安全管控,维护农资市场安全稳定,潜江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组建4个工作专班,全方位下沉一线,开展全市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加强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生产全过程的检查。重点检查投入品相关许可证是否齐全;生产经营台账是否健全;是否使用禁限用投入品;种子是否审定;机械化育秧种子包装是否规范;各类投入品是否假冒。二是加强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的管理,规范服务行为。严格要求专业化防治组织遵守农药标签、安全间隔期、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等相关规定。划定作业区域,提前公告作业范围、时间、施药种类及注意事项,防止发生药害和人畜中毒事故,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三是持续优化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做到来信专人看、来访专人接、电话专人听、网络和微信举报专人办,为群众反映问题打通渠道、创造便利条件。

截至目前,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农资经营门店310家、虾稻种养专业合作社300多家。检查发现标签标识不合格产品18个,不具备生产经营资格的2家,台账不完整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12家,假冒农药、种子等5批次,立案查处5起,没收假劣农资0.2吨。

“虾稻是潜江富民产业,促进虾稻产业蓬勃发展,保障农资产品安全是关键。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对销售劣质农药、肥料、饲料等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护航虾稻产业健康发展。”该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何斌支队长表示。(通讯员:杨必洪 彭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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