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市场监管局制止食品浪费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第一期)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0761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28日 14:37:25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28日 14:37:25 名  称: 潜江市市场监管局制止食品浪费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第一期)

发布日期:2023-03-28 14:37 来源:潜江市市场监管局

1.潜江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湖北某餐饮企业未采取措施防止餐饮浪费案

2023年3月22日,潜江市市场监管广华市场监管所根据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整治行动要求,依法对湖北某餐饮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且在餐饮服务过程中没有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3月22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2.潜江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潜江市家庭农场误导消费者点餐案

2023年3月23日,潜江市市场监管局龙湾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根据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对潜江市家庭农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在餐饮服务过程中存在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潜江市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警告的行政处罚。

3.潜江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潜江市某土菜馆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3月23日,潜江市市场监管局高石碑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根据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对潜江市某土菜馆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且在餐饮服务过程中,服务人员未向消费者提示说明,没有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潜江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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