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公示和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4年第三期)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1246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2月26日 10:45:19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6日 10:45:19 名  称: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公示和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4年第三期)

发布日期:2024-02-26 10:45 来源:潜江市市场监管局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公示和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4年第三期)


按照国家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要求,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潜江市河中和购物广场潜阳中路店

()抽检基本情况

2023119日,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受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潜江市河中和购物广场潜阳中路店销售的风干鸡(抽样单编号为GZJ23420000003434144)。2023126日,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出具《检验报告》NO(2023)GJS1-02079,判定潜江市河中和购物广场潜阳中路店销售的上述批次风干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潜江市河中和购物广场潜阳中路店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NO(2023)GJS1-02079)后,积极配合调查并进行自查,认为不合格原因主要为检验报告要求不严、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导致。当事人迅速针对该原因,积极严格进货查验管理、严格供货商检验报告等索票索证及组织员工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一系列整改措施。2024116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现场复查验收结论为合格。

()核查处置情况

20231212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2024220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下达《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潜江市监处罚〔202434号),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428元;2.处罚款 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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