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检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6558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07日 11:3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07日 15:55:00 名  称: 潜江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检查

发布日期:2021-12-07 15:55 来源:潜江市市场监管局

    为防止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切实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是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餐饮单位的的巡查力度。加大对餐饮单位尤其是网络订餐餐饮单位、大中型餐饮单位、火车站餐饮单位、小龙虾特色餐饮单位等重点餐饮单位的巡查力度尤其在国庆节前及中秋期间加大监督检查频次。重点检查餐饮单位后厨环境卫生情况、餐用具消毒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索票索证、生熟是否分开等情况,并重点对进口冷链食品是否能够提供“三证”、水产品是否能够提供合法来源进行检查;为做好疫情常态化工作,持续要求餐饮单位落实进店消费顾客凭健康码并测量体温入店,人员信息登记,保持安全距离。共计出动执法人员736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482家次,发现一般食品安全隐患264个,整改一般食品安全隐患264个。

二是加强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主要对全市部分学校食堂的环境卫生情况、餐用具消毒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和每日晨检情况、烹饪加工过程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并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制度建立健全进行现场指导,从源头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共计出动执法人员82人次,检查学校食堂215家,发现一般食品安全隐患72个,整改一般食品安全隐患72个。

三是深入开展网络外卖餐饮专项整治。该局按照省纪委及省局工作要求,重点对网络外卖餐饮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对辖区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重点排查、登记建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排查严。各市场监管所对全市1494家网络外卖餐饮单位的经营信息进行了认领,并正在按《实施方案》开展入户实体店检查,建立动态监管档案。已约谈市内2家网络订餐送餐平台负责人,责令2家送餐平台对11家网络外卖餐饮单位公示的证照信息进行了规范,对涉嫌提供虚假证照信息的22家网络外卖餐饮单位进行了下线处理。各市场监管所正在对涉嫌提供虚假证照信息的网络外卖餐饮单位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四是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生产经营场所消毒、科学佩戴口罩和手套、规范穿着工作服和按规定频次开展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使用进口冷链食品原料的生产企业和连锁超市总部要严格“五全”、“六专”规范管理,终端销售者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来源于我市集中监管仓,落实专库(柜)储存,全面消毒,专人管理,扫码出入库等防控措施后方可销售。要督促全面应用“鄂冷链”平台,严查“三证一码”。同时,按照规定及时开展涉疫进口冷链食品排查。

五是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结合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制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节日消费量较大的糕点、保健食品、酒类、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豆制品、饮料等开展检查督促食品生产加工者加强质量管控,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和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排除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宣传、推广“食安员抽考”APP和“小作坊学考”小程序,充分利用“互联网+”模式,强化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关于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学习考核,进一步规范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者58家次,排查整改风险隐患8处。

    六是强化药械安全监管。辖区药店对购买感冒、止咳、退热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管理,每日将登记内容报告各辖区监管所,各监管所报辖区指挥部并做好记录。继续开展药店的疫情防控措施的检查和督促工作,落实健康码查验、体温监测、场所消毒等措施,并确保长效。对新冠疫苗接种单位的开展检查。要求疫苗按照2至8℃的要求储存。设施设备必须运行正常使用。并按照规定监测温度做好温度检测记录。疫苗质量可进行全过程追溯。对全市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单位的医疗器械、药品是否合法渠道购进、验收养护使用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看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对油田医院(五七医院)区使用的疫苗、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质量进行抽查,检查其购进渠道是否合法、养护储存是否按照产品外包装标示要求、留存票据资料是否完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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