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潜江市2019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6334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年11月19日 20:03:24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19日 20:03:24 名  称: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潜江市2019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19 20:03

 

 

 

 

 

 

 

潜法办发20195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潜江市2019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区、镇、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12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湖北省2019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推动全市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市开展2019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121日(周日)至127日(周六)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重点宣传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

3.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

4.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辉煌成就。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宣传以上重点内容基础上,各地各单位、省汉江河道管理局可结合实际,把宪法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需求、社会热点、职能工作等有机结合,确定具体宣传内容。

四、活动安排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今年“宪法宣传周”规定动作有7个主题活动,分别是:宪法进企业主题、宪法进农村主题、宪法进机关主题、宪法进校园主题、宪法进社区主题、宪法进军营主题、宪法进网络主题。各主题活动的安排如下:

(一)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是: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宪法和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法治企业建设等内容。 

主要活动包括:

1.运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移动客户端、显示屏等媒体平台向企业推送宪法宣传重点内容。

2.工商联、各商会邀请法律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等进行宪法专题讲座,提高商会、企业负责人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意识。

3.开展以“防范化解风险、促进两个健康”为主题的法律进企业活动,宣讲防范化解企业法律风险知识,依法规范企业经营活动。

4.应急管理部门向有关企业职工发放《防灾应急知识宣传手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开展防灾应急知识宣传。

责任单位:市国资办、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应急管理局。

(二)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是: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宪法关于农村农业农民的有关规定,法治乡村建设等。

主要活动包括:

1.农业农村部门向农村开展免费赠送宪法文本活动。在村公共服务窗口、文化活动室、公共法律服务站等公共场所摆放宪法文本和宪法宣传资料。在农村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宪法宣传栏等。

2.邀请普法志愿者、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顾问等开展宪法法律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

3.引导村党支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安排宪法学习专题党课。

4.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引导基层干部群众依法依规管理村级事务,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5.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普法宣传。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区、镇、办事处。

(三)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宪依法依规履职。

主要活动包括:

1.落实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以及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等,在“12·4”国家宪法日当天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2.把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机关党支部学习的内容,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宪法。

3.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系列视频《70年法治回眸,我们的自信在这里》。

4.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

(四)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是: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公民意识、规则意识。

主要活动包括:

1.组织全市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竞赛和“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遴选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全国竞赛。

2.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宪法晨读活动和以宪法为主题的“国旗下的讲话”活动。

3.邀请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等开展宪法知识讲座。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集团。

(五)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是: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深入基层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关于居民委员会有关规定,基层社会治理等。

主要活动包括:

1.民政部门向全市社区开展免费赠送宪法文本活动。充分运用社区图书室、宣传栏、楼宇电视、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宣传宪法法律知识。

2.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以道德讲堂、市民讲堂等为载体,邀请普法志愿者、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在社区开展宪法知识宣讲。

3.引导社区党支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安排宪法学习专题党课。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各区、镇、办事处。

(六)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是:结合法治建设需求,组织指导法官、检察官、律师到武警中队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及相关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属权益保障。 

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由市人武部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七)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是:组织网络新闻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    

主要活动包括:

组织潜江新闻网、潜江日报、潜江电视台等开设宪法宣传周专题专栏,云上潜江等重点新闻客户端开设专题,开设相关微话题,及时转载集纳重要稿件。广泛推送市内相关主题活动报道、公益广告等,在网上营造浓厚热烈的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涉及“七个主题活动”的责任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并于11月25日前报市普法办。

五、其他活动安排

1.在园林青广场开展“我执法我普法、我服务我普法”集中宣传活动及“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誓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湖北普法”微信公众号和“法宣在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将开展宪法知识有奖答题和宪法知识测试,请各地、各单位广泛发动,积极组织参与。“法宣在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宪法知识测试相关安排另行通知,各地、各单位要督促学员按时按要求学满积分,准时参加考试,争取全市参学参考率达到100%

3.宪法宣传主题海报、视频、短语、宪法知识问答等可通过湖北法治网自行下载,也可联系市普法办;

4.在公交的士显示屏(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户外显示屏(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宣传栏等各类公共场所(各地、各单位)推送、张贴宪法宣传标语、海报等;

5.市人大调研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七五”普法工作、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工作进行视察调研。(责任单位:市普法办、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委党校、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园林办事处、龙湾镇、周矶办事处、周矶管理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组织领导职责,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内容;要认真制定细化活动方案,在“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组织实施“自选动作”,打造特色亮点,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

    (二)落实普法责任。市人大常委会要督促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和监督宪法贯彻实施情况。各执法、司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要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在服务和管理过程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各类新闻媒体平台要落实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活动报道,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三)注重宣传实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努力提高宪法宣传实效。各地各单位要针对本地、本单位特点及普法对象的法治需求,精心制定“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具体方案,突出宣传重点和特色,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用生动的案事例、鲜活的语言宣讲宪法。把宏大叙事和具象表达结合起来,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讲准、讲透、讲活,使文本上的宪法真正活起来、落下去。

各地、各单位请于11月25日前将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主要活动和特色活动)电子版报送市普法办邮箱:qjspfb@163.com;活动期间,各地、各单位(特别是“七个主题”责任单位)要及时上报活动工作信息及图片,请于12月10日前将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情况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市普法办。

(联系人:张艳芳;联系方式:0728-6234206)

 

 

中共潜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9日        

 

 

 

 

 

 

 

 

 

 

 

 

 

 

 

 

  抄送:省汉江河道管理局

 中共潜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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