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参加2020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
学法用法统一考试的通知
各区、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市人武部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委、局(公司)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要求,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根据《关于组织2020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统一考试的通知(鄂普法办〔2020〕18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统一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市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的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参照执行。
二、考试时间
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12月28日8:00-12月30日17:30;补考时间为12月31日8:00-18:00。每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三、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宪法、民法典、党章党规、年度重点学法内容等。
四、考试方式
考试在“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 (www.faxuan.net)进行。通过电脑、手机安装法宣在线 APP 均可参加考试。学法平台自带学法内容和考试题库,可完成智能组卷、阅卷,即时显示考试成绩。试卷满分100 分,共50题,其中判断题、单选题各20题,多选题10题,每题均2分。考试成绩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良好、60-79分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考试合格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湖北省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可自行下载打印。
相关注意事项:
(一)每位学员必须完成相应的2400积分任务和学习内容,方能参加全省统一考试。未达到积分要求的学员,无法参加考试。
(二)考生可以在平台上进行“2020年法律知识复习题库”的学习和练习,熟练掌握法律知识。
(三)每位学员在12月28日-30日统一考试期间有两次考试机会。两次考试未通过的学员可参加12月31日的补考。
(四)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统一考试且达到积分要求的学员,可参加12月31日的补考。
(五)不得代考。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全员参与。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统一考试工作是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社厅印发的《湖北省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督促本地本单位所有学员考前完成规定学习积分,及时解答学员疑问和处置账号、密码等问题,确保应学尽学、应考尽考。
(二)精心组织,确保工作开展。要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提高学法用法及统一考试覆盖面,参考率和合格率达到98%以上,并做好督学督考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三)健全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各地各单位要坚持以考促学,以考促用,进一步建章立制,促进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规范化运行,切实增强学法用法考法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要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考试结果作为干部晋升、选拔任用和年度考核的重要标准之一。全市考试情况和成绩将作为年度考核评定等次的重要参考,考试情况将在全市予以通报,纳入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内容。
各地、各单位在“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 考试过程中如有疑难问题,请及时与湖北省无纸化普法技术服务中心联系:
湖北省无纸化非技术联系人:李长涛;联系电话:18001133660。
全国无纸化普法系统技术、售后服务电话:400-657-0518;18001273790/1/2/3/4/5/6/7/8/9 等 10 个手机号。
无纸化考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可加入法治潜江工作群进行咨询,QQ群号:177395027。
中共潜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14日
(联系人:张艳芳 联系方式:0728-623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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