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审计局纪审协同拟定 《关于审计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流程》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3683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22年10月31日 15:04:39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31日 15:04:39 名  称: 潜江市审计局纪审协同拟定 《关于审计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流程》

发布日期:2022-10-31 15:04 来源:潜江市审计局


近日,潜江市审计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发挥改革效能有力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三类监督”贯通协同,与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共同拟定《关于审计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流程》,细化审计移送问题线索办理工作为8个环节,明确各环节办结时限,流程清晰、工作具体、环环相扣、可操作性强,从工作实务层面助推形成“三类监督”贯通协同的大监督工作格局。

一是流程清晰。从发现问题线索、主要领导签批、送达案管室、分办案件线索、提出处置方式、结果文书送交案管室、向审计机关反馈处置结果、年底汇总问题办理情况,8个环节环环相扣。

二是时限明确。一般问题线索在主要领导签批后7个工作日内移送,重大问题线索经审计部门集体综合研判后尽快移送。市纪委案管室收到问题线索后,建立单独台账,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分办;承办部门一般情况在6个月内办结,特殊情况不能超过一年;案管室收到办理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审计机关反馈。

三是效能提升。加强信息沟通、工作联通和成果融通,在问题发现、移送办理、整改落实、结果反馈、成果运用等各环节同向发力、同步到位、同频推进。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财政资金分配、国有资产处置、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等问题加强审计监督,助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巴裕波、徐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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