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潜江市兴隆灌区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一、潜江市兴隆灌区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潜江市兴隆灌区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部门收支情况说明
(二)关于2024年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4年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三、潜江市兴隆灌区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情况总表(部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情况总表(部门公开表2)
(三)部门支出情况总表(部门公开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公开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公开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8)
(九)项目支出表(部门公开表9)
第一部分 潜江市兴隆灌区管理局概况
潜江市兴隆灌区管理局成立于2000年,主管部门是潜江市水利和湖泊局。本单位在职在编38人,退休人员65人。
2024年潜江市兴隆灌区管理局预算已于2024年1月30日经市财政局批复,按照《预算法》规定,我单位将2024年部门预算予以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潜江市兴隆灌区管理局的主要职能:负责兴隆灌区范围内的农业灌溉用水调度,主要干支渠及渠道上的水利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等职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潜江市兴隆灌区管理局部门预算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
潜江市兴隆灌区管理局 |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
第二部分潜江市兴隆灌区管理局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部门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总收入为592.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589.80万元,其他收入为2.20万元;本部门2024年总支出592.00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592.00万元。
二、关于2024年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总收入为592.00万元,比上年减少181.31万元,减少23.4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89.80万元,其他收入2.20万元。
三、关于2024年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总支出为592.00万元,比上年减少181.31万元,减少23.45%。其中人员类支出为583.80万元,公用经费项目支出8.20万元。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单位资金紧张,本着节约原则,尽量压缩各项公用开支。
四、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情况说明
潜江市兴隆灌区管理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为589.8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9.80万元,比上年增加187.28万元,增加46.53%。潜江市兴隆灌区管理局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为589.80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589.80万元,比上年增加187.28万元,增加46.53%。变化原因是主管部门拨款方式不一样,本年主管部门是以非税的形式通过财政拨款将经费拨入本单位,而上年是通过财政专户3006户拨入本单位。
五、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589.8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583.80万元,占98.98%;公用经费项目支出6.00万元,占1.02%。
六、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9.80万元,其中:
1. 人员经费583.80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80.8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0万元。
2. 公用经费6.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80万元,水费0.20万元,电费1.00万元,劳务费1.00万元。
七、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八、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项目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情况总表(部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情况总表(部门公开表2)
(三)部门支出情况总表(部门公开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公开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公开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8)
(九)项目支出表(部门公开表9)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